泽州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泽州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泽州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泽州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ZZGP2016-034F_1
二、项目名称:泽州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1、预算金额:35万元。本次磋商共1包。
2、服务内容:确定1家拍卖机构为泽州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提供拍卖服务,计划处置公务用车262辆,具体数量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公务用车处置完毕止。
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四、资质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7、提供近三年来类似规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8、拍卖机构须在本市自有或长期租赁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的场地展位(提供自有或租赁场地证明)。
五、报名要求:磋商采购前各供商须在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资格预审和备案,资格预审须带法人委托、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法人和被委托人),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热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质须提供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1、所有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须到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泽州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须带以下材料:书面查询申请、法人委托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热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查询地址:晋城市城区苑北路北段泽州县检察院(市职业病医院北200米),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以上资质的符合性以评委会最终认定为准。涉及本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单位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的问题咨询请与采购中心联系。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24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晋城市西安街101号531室)
3、联系电话:****-*******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6日15:00时至15:30时
2、地点: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
3、开标时间:2016年9月6日15:30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泽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马利军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晋城市西安街101号531室
邮政编码:048000
项目联系人:原晋军 电话及传真:****-*******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8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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