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新闻中心与中央广播电视台“品牌强国工程”合作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忻州市新闻中心与中央广播电视台“品牌强国工程”合作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忻州市新闻中心拟对忻州市新闻中心与中央广播电视台“品牌强国工程”合作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024年08月1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忻州市新闻中心与中央广播电视台“品牌强国工程”合作项目
二、采购人:忻州市新闻中心
三、预算金额:********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08月1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提出。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忻州市新闻中心
联系地址:忻州市长征街21号
联系人:刘晓霞
联系方式:135*****87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安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新天地D座2204
联系人:王丽斌
联系方式:186*****003
忻州市新闻中心与中央广播电视台“品牌强国工程”合作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 ||||
项目名称 | 忻州市新闻中心与中央广播电视台“品牌强国工程”合作项目 | |||
采购人 | 忻州市新闻中心 | |||
总投资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清单、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联系电话 |
李纪亮 | 忻州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 中级 | ||
李君 | 忻州市农业产业中心 | 高级 | ||
王建清 | 山西省忻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级 | ||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李纪亮: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了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项目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合推广,为宣传忻州、展示忻州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项目满足技术、服务、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的清单、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也符合要求,验收方法和标准以及广告内容均符合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需求切实可行,满足项目要求。 李君: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满足了项目所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清单、交付、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符合要求,合理可行;项目履约时间、方式、验收方法、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合理可行。综上所述,该项目需求合理,建议实施。 王建清: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够执行国家的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忻州市2024年度“品牌强国工程”为传播品牌价值、展示品牌形象提供了广阔舞台。项目满足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数量清单、交付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完全响应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项目切实可行。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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