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机关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采购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勘测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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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采购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勘测项目 (项目编号:TJRR-CG-********)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采购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勘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RR-CG-********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采购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勘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最高限价:1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0 110 其他服务 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和街乡镇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的函》的要求,依据已有的法定边界线、习惯边界线、行政管辖线、权属界线等与边界相关的资料,与边界线双方进行确认区划边界的基本走向,对乡镇、街界线进行测绘,并形成相应勘测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津财采〔2022〕11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根据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7)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等),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2024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提供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7)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在磋商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到 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大街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金玲
电 话:022-********-892

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区划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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