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公司58MW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公司58MW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公司58MW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2规模:1台热水锅炉,单台容量为58MW,锅炉尾部受热面有省煤器和空预器。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4招标范围:对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4#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以及为完成工程设备安装及安全使用所要求的其它工程内容。建设内容如下:(1)除尘系统:新建1台布袋除尘器;(2)安装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的脱硫设备;(3)新增脱硝系统;(4)设备配套烟、风、水管道及附件制作安装;(5)按设计要求更换引风机及配套电气自控设备线路安装;(6)锅炉省煤器和空预器维修改造;(7)为完成上述建设内容对原有厂房、场地进行的改造及部分新建的土建工程。(8)增设工程涉及的配套电气控制系统。(9)以上工程涉及结构的检测加固。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部分设备设施拆除、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本工程所涉及的勘察、地下构筑物拆除、厂房局部检测及加固设计和施工、部分老旧设备设施拆除与处置、新建设备厂房、各系统设计、锅炉尾部受热面的改造、引风机及配套变频控制柜、控制线缆的更换与安装、电缆桥架拆除更换、烟囱防腐、采暖、消防、设备材料采购、锅炉尾部出口至烟廊所有烟道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设备安装调试、各系统配套的电气、自控系统设计、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工程移交等全部内容。以上招标范围不包含土建部分,土建部分由建设单位自行施工。
2.5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环保工程业绩。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缴纳记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13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1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标方式指引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支付: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购买支付方式均属无效。
(6)投标人在平台所登记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4848号北方大厦401会议室一。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关区建民街36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2*****271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4848号北方大厦401室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齐朋、许科、马海
联系人:于雪、刘雪婷
联系电话:155*****152、150*****913
电子邮箱:gczbjltt@163.com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376********(注:此账号为该项目独立账号,请注意避免汇款错误,进而影响项目投标。)
2024年8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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