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 HDZB-2024-119
项目概况: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中心小学,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委托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ZB-2024-119
2、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130.00万元/年
最高限价:漯河市发改委发布的菜篮子工程公布的平均零售价的100%
5、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本次采购为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中心小学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包括但不局限于米、面、油、肉类、禽蛋类、蔬菜类、豆制品类、菌类、干菜类、调料类、奶、饮料类、水果类等副食品;需要配送货业务;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合同履行期限:2年。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及承诺: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近半年(近半年指2024年01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2、近半年(近半年指2024年01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至少两项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人须提供有效的相关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原件查验后退还)。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招标过程中一旦发现响应人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金色君苑7号楼11层南户携相关资料报名;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金色君苑7号楼11层南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金色君苑7号楼11层南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中心小学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5*****078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中心小学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金色君苑7号楼11层南户
联 系 人:李女士 187*****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187*****608
王女士 187*****067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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