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钦州市钦江重点水域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钦州市钦江重点水域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钦州市钦江重点水域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钦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钦州市钦江重点水域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工作,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代理资格遴选。我单位将对所有参与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比选,以最终确定为上述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供应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钦州市钦江重点水域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承接内容及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标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为委托方提供合法优质服务。
2.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联系、解释和处理采购有关事项。
3.负责发布采购过程中需要公告事项,按规定接收投标文件。负责开、评标组织工作,负责按招标流程安排评标过程的相关事宜,落实保密责任。
4.负责建立真实完整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过程文件。
5.负责本次采购招标过程的相关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完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报名方式
如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公告期内将报名材料(详见附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公章,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将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选取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合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良程
联系电话:077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地址(邮寄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富民路28号701室。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回执表.docx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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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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