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州市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州市第十二中学的永州市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委托代理编号:HNJLYZ2024-042

2、项目名称:永州市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约190万元/一学期

5、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

1

永州市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约190万元/一学期

其他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8、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9、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相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的记录网上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8 月12 日至 2024年8 月16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冷水滩区中兴路富强小区Q栋2楼)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 月23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4年8 月23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冷水滩区中兴路富强小区Q栋2楼)。

五、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https://zbdt.chinabidding.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00元);

供应商请在转账单备注中注明:“永州市第十二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州市第十二中学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南路与轻机路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30*****770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冷水滩区中兴路富强小区Q栋2楼

联系人:唐丽

联系电话:189*****133(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 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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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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