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枣庄市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枣庄市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枣庄市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26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80.0万元
最高限价:48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枣庄市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项目的政府采购;特别说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 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 支机构名义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 48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鲁财采〔2021〕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23〕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3〕12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采购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4日18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网上投标备案,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后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登记,同时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未在网上成功备案或成功下载采购文件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网上备案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实行网上招投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更或办理CA证书(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并通过【枣庄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具体办理、咨询方式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情咨询:**********。(3)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修改、澄清、补充等内容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如因未及时查看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西路17号
联系方式:139*****91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枣庄旭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县(区)青檀中路54号
联系方式:187*****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枣庄旭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18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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