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城信用社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城信用社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双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城信用社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HLJCL-2016-00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城信用社维修工程已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城信用社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双城市金城乡
2.3建设规模:营业用房维修约420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90万元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9月16日,竣工日期2016年12月2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含)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授权委托人需为本项目建造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08 月 23日至2016年 08 月27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 企业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7)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9)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 拟投入本项目的小班子人员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项目经理和小班子人员近6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12)投标人须提供在报名期间内由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据的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6年 08月 23 日至2016年 08 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在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11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9时,地点为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投标人应在中国执信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所在单位及法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
8.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 双城市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116号
邮 编:15004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邮 箱:HLJCLZB@163.com
日 期:2016年08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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