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塔城市鸿瑞热力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TDZFCG(HFCX)2024081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市鸿瑞热力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500 万元,招标人为塔城市鸿瑞热力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三台热水燃煤锅炉的环保设施进行技改,达到消减污染物排放量,实现供暖锅
炉超低排放的目的,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市鸿瑞热力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塔城市鸿瑞热力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彩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5)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提供资料不全者或不提供者不予受理;
采用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 262807439@q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
联系人确认,提供资料不全者或不提供者不予受理。
售价(元):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6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形式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
云小区 5-15 门头)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2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
云小区 5-15 门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技改并通过所有验收;
质保期限:两个采暖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市鸿瑞热力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市鸿瑞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地区塔城市
联 系 人:吕尧玉
电 话:180977188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 5-15 门头
联 系 人: 孛珠山
电 话: 0901-622541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