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校区教师中转房空调招标公告
天河校区教师中转房空调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天河校区教师中转房空调采购;
(二)采购预算:
产品名称 | 数量 | 采购总预算 |
空调 | 5台 | 人民币2.3万元 |
(三)获取文件方式:无需现场报名,请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四)所有报价文件都应于2024年8月15日下午17:00前邮寄送达或直接送到我校(需密封信封报价,封面上备注: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113号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采购中心,陈老师 020-********,门卫代为接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并在上述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供应商在快递报价文件时,须将快递邮寄单号邮件告知**********@qq.com。如无法快递送达,请提前电话或QQ邮箱联系采购中心。注意: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邮件报名/邮寄快递邮件格式如下:
采购项目编号及名称: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天河校区教师中转房空调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及手机号: 快递公司及单号: /直接送达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响应文件提供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3、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不随意放弃成交资格,若因成交方原因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的采购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注册供应商(提供具有查询途径的网页截图),本项目采购人与成交人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按成交价格完成直接订购并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需保证所投产品均可按成交报价的品牌型号参数进行直接订购(如需新上架,必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天内完成,超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按询价的成交价格完成直接订购(若平台最高限价比成交单价低,采购人仅能按平台单价进行结算)否则取消成交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24年8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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