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中学三校区大门增设防撞设施招标公告
天河中学三校区大门增设防撞设施招标公告
广州市天河中学三校区大门增设防撞设施
询价公告
根据市公安局及区教育局对学校大门口防撞设施布置的指导意见,为实现学校门口“人车分流”、“区域隔离”,拟安装电动防撞柱12根,手动防撞柱6根,固定防撞柱3根,满足消防救援车辆、送餐车、大货车进出需求,兼顾安全和实用的功效。现对三校区增设防撞设施进行询价。
一、项目名称
天河中学三校区大门增设防撞设施项目
二、项目内容
选取1家服务商,提供防撞设施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
三、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服务内容。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料提交
(1)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及其佐证资料、同类学校服务业绩。
(2) 提供施工及售后服务方案等。
(3) 提供设备报价清单。
(4) 项目报价咨询人联系方式。
(5)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评分标准。
五、公告时间
2024年 8月8日-8月12日
六、递交资料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2日17:00
七、 询价比选流程
(1)本项目可现场勘察。勘察时间统一定为2024年8月10日9:00-11:00期间。如需勘察的,请提前一天与学校联系人沟通预约。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7*****343。
(2)递交资料。参加比选的单位需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资料按评分标准顺序制定目录,一份正本装订好(密封条需加盖公章),封面需注明“增设增设防撞设施项目询价”字样,截止日前通过快递、邮寄、现场送交等方式送抵广州市天河区华成路7号广州市天河中学门卫室,以门卫收件时间为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7*****343。
(3)本次比选在递交资料时间截止后,由学校组织比选评审小组,按标准比选确认。若本次参与比选且符合资质的服务商少于三家,本次将确认比选失败。确认结果在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并逐个电话通知入围参选方。
(4)提交资料中,请务必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价格限额及安装区域图示
九、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表
十、防撞设施设备安装要求
1. 安装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2. 施工要求:应采用挖孔式施工,施工期间最大限度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降低施工安全隐患(门口人/车流量大,尽量避免深沟出现)。
十一、售后服务
1. 需提供不少于二年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所有服务由成交人上门进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 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的货物故障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响应,3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排障。
3. 设备安装验收后要求对采购人有关操作人员以及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包括专业培训、使用培训、日常保养及一般维护培训。
4. 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人上门保修,即由成交人派人员到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附件1:评分标准
广州市天河中学
2024年8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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