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汛期污染强度成因分析及管理政策研究》项目询价公告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汛期污染强度成因分析及管理政策研究》项目询价公告

我局拟开展《长乐区汛期污染强度成因分析及管理政策研究》项目政府采购,为合理确定预算控制价,现进行预算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乐区汛期污染强度成因分析及管理政策研究。

二、工作内容

 为更科学、合理地反映长乐闽安断面汛期状况,将开展断面汛期污染防控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资料收集

重点收集长乐闽安断面的近几年水质监测数据、环境管理信息、全区入河排污口信息、区域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工业园区污染、涉排水企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入河排污口整治)等资料。

(2)现场调查

A.水质采样监测:在闽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布设点位,在落潮、汛期两个个时段,分别对断面水质采样监测(不包含检测费用),并记录断面水质监测数据;

B.污染源溯源排查:在落潮、汛期两个时段进行现场排查排污口,对超标水质的汇入支流进行污染源溯源排查分析,了解周边的情况,研判污染成因;

C.识别主要污染因子及污染来源:依据现场采样及排查结果,识别影响国控断面污染强度的主要污染因子及主要因素;

(3)开展汛期污染管理对策研究,主要内容包括:

A.根据断面汛期水质变化特征及主要影响因素分析结果,有针对性的提出汛期污染调控及管理对策建议,编写汛期污染防治指南;

B.编制《长乐区汛期污染强度成因分析及管理政策研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从事环保类(规划编写、环保评估验收、污染源普查、清洁生产审核、排污权核定相关工作)业绩相关的工作经验。

四、控制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最高不超过9.8万元,若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直接递交截止2024年8月19日下午17:30,邮递递交截止2024年8月19日(以交寄时间为准),地址为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朝阳北路12号)。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0591-********

  2.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3日

标签: 分析 研究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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