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环江油区2024年长航时复合翼无人机巡护巡检技术服务项目
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环江油区2024年长航时复合翼无人机巡护巡检技术服务项目
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环江油区2024年长航时复合翼无人机巡护巡检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4-XA602-FW17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环江油区2024年长航时复合翼无人机巡护巡检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七采油厂环江油区2024年长航时复合翼无人机巡护巡检技术服务项目计划通过租赁长航时复合翼无人机及其配套技术,充分发挥无人机高效性、安全性、精确性、低成本等优势,在环江油区开展综合治理巡护及重要集输管线巡检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油区综合治理和集输管线安全运行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和提升无人机协同综治巡护打击的精准性,增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震慑,探索采油厂无人机油区综合治理巡护和集输管道巡检管理新模式,助推采油厂高质量发展。
2.2招标范围:引入租赁长航时复合翼无人机及配套相关技术服务,一是在环江油区开展夜间所有重点井场、站点以及129座拉油点的综治巡护,探索利用长航时无人机巡护并对发现异常车辆进行跟踪;二是研究配套无人机巡检视频自动识别预警平台应用,对巡检中发现的烟雾、火苗、车辆与人员闯入、以及井站出现油污与水情况进行及时预警,提高无人机巡检效率和效果;三是应用长航时复合翼无人机开展重要集输管线的巡检,对发现管线疑似裸露、悬空以及周边土方垮塌以及周边大型施工的,及时进行预警并协调多旋翼无人机进行定点精准化巡检;四是开展长航时复合翼无人机与多旋翼无人机在综治特殊情况下的联合打击试验,实现无人机的有效追踪和精准取证,探索无人机辅助综合治理的强大震慑。
2.3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各地区管理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0日内取得本招标服务范围所属区域由空军航管处批准的正式空域批文。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人员要求:
3.4.1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飞行操作技术人员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政府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执照,需担任过无人机巡护类等相关业务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执照(为民用航空局颁发证书为准)
3.4.3 须提供4名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执照的服务人员,同时要求有备用人员。
3.4.4为保障任务能安全高效执行,服务商须提供备用无人机、备品备件方案,方案应考虑到各种突情况下巡飞作业的连续性。切实保障常态化防火巡护。
3.4.5为保障突发自然灾害、山火等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服务能力,服务商须提供一套完备的处置方案和处置流程。
3.4.6 为保障无人机安全稳定飞行,项目须提供2名维护专员(可兼职,但需无人机生产厂商出具具备维修能力授权证明),保障系统在巡护期间不间断运行。
3.4.7投入现场服务车辆不少于1辆(提供车辆行驶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9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8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甘肃省庆城县第七采油厂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
联 系 人:张磊 | 联系人:刘栋、张旭莉 |
电 话:186*****410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hld@cnpc.com.cn/ cpmczbzx6@163.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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