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开展审计的比选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开展审计的比选公告
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江城投集团”)拟对下属二级企业3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审计工作以台江城投集团内部审计人员主导,比选聘用第三方中介审计机构参与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公开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台江城投集团拟采购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一项,本项目共涵盖3个审计项目,分别是:
1.下属二级企业福州市创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名领导干部(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2.下属二级企业台江区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名领导干部(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3.下属二级企业台江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于2024年11月30日前协助完成台江城投集团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涉及3个项目包)并出具审计报告。
2.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的,书面报经采购人批准后,适当延长审计时间。
3.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证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
4.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
5.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三、中介审计机构资格要求
1.台江区国资中心下发《关于明确中介机构库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台资管[2021]136号)中提及的2017年福州市国资委公布的40家审计中介机构库成员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四、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由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报名意向书);
3.单位情况简介及联系方式。
五、审计服务费用
一次性包干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元)。
六、报名材料提交时限、地点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单位,将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材料需注明“与原件一致”),一并装入密封或档案袋内,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8月21日17:00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台江城投集团综合行政部,逾期送抵的不予受理。
七、评判标准和方法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单位达到3家(含)以上时,将会在“台江城投官网”和“台江城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择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其中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中选的中介审计机构并在“台江城投官网”和“台江城投微信公众号”对中选机构进行公示。
八、其他要求
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则视为无效材料。单位少于3家时,本次则不确定候选单位,将另行开展活动。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基地A座21层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
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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