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枫亭菀四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枫亭菀四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枫亭菀(四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T-EXNZGS-*********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湖北交投.枫亭菀(四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招标人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交投.枫亭菀(四期)项目规划占地约4.74 万平方米(约71亩),建设容积率不大于2.5,项目拟新建住宅与商业、地下车库等相关配套生活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4.1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

项目地点:湖北省利川市。

招标范围:湖北交投.枫亭菀(四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服务期:自房屋交付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最高投标限价:住宅(电梯房)1.35元/(月·平方米),商业3元/(月·平方米)(按利发改收费文件,非住宅部分物业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采购人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的最高限价),(注:配套设施如消控室、开闭所、配电房、服务用房等已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再单独报价,但地下车库除外。),所有类型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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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利川市南环大道湖北交投·枫亭菀S7商铺二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5*****599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叶女士、桂先生

电话:027-********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2、在恩施州住建局进行物业备案(提供物业备案证明或物业备案查询截图)。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等级要求

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住宅或商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等级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两年及以上的物业工作从业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书。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投标人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叶靓雯(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前期物业服务 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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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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