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摄影摄像器材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摄影摄像器材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摄影摄像器材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摄影摄像器材项目采用比选采购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

一、比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摄影摄像器材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内容:相机1个、镜头1个。

4.项目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3万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相机及相关配件最高价为人民币1.9万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镜头及相关配件最高价为人民币1.4万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单价、总价最高限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5.设备参数

相机参数:ILCE-7RM4A

相机类型(微单) 镜头兼容性(E卡口镜头) 传感器类型(Exmor R CMOS)传感器尺寸(35.7×23.8mm) 有效像素(约6100万有效像素)

镜头参数:AF-S 24-70mm f/2.8E ED VR

焦距(24–70mm) 恒定光圈 (f/2.8) 镜头结构(16组20片)直径x长度(约88x154.5mm) 重量(约1070g)

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

7.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比选采购要求报名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本项目经销、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2.报价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依法注册的承包人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5.为保证产品质量,供应商需提供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原件。

6.不接受串货及其它非法渠道货物。

7.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报名及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3日10时至2024年8月19日10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比选采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预审。供应商须将下列报名资料上传至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aviagroup.jcebid.com)。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书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手机号码以及电子邮箱;

4.企业营业执照;

5.“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提供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比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采购人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统一审核,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在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下载比选采购文件。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供应商须在比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资料上传至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0时

地点: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aviagroup.jcebid.com/)

六、比选开始时间:

2024年8月22日10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小店街道太榆路199号

联系人:仙 博

联系电话:03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摄影摄像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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