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农村小型项目建库公告
增城市农村小型项目建库公告
增城市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企业建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廉洁建设,根据《增城市农村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增城市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候选库》(以下简称《企业候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库单位:增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增城市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建库
建设内容:增城市行政区域内未达到省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道路照明工程和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等。
资金来源:全部或部分使用各级财政投资、扶贫资金、农村集体资金(指由经济合作联社或村委会自筹的资金)。
二、建库内容
建立增城市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候选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增城市农村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于尚未达到法定招标规模的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由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的,从本企业候选库中选取确定施工单位。
本次建库分两个类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同时具备以上两类资质的施工企业可同时申请加入2个类别的企业候选库。
三、准入条件
(一)按附件1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企业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持有与申请加入《企业候选库》类别相对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如申请单位资质证书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现正办理相关资质手续的,在提交原资质证书的同时,一并提交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申报受理回执。此类单位进入《企业候选库》后,如从申报受理时间起超过半年,仍未能获取新资质证书的,则取消其进入《企业候选库》资格)。
(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州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档案登记。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前,申请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并应在有效期内。审查时以广州交易中心网的企业库信息为准。
(六)在广州地区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七)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处于责令停业状态的;
3、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
4、在广州城乡建设网有行政处罚记录的(自
5、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犯罪记录的。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申请资料要求
(一)申请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递交申请文件,否则拒收申请文件。
(二)申请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并应在有效期内,否则拒收申请文件。
(三)同一申请单位同时申请加入2个类别时,资料应按申请类别分别装订成册。
(四)申请单位递交的资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贴封条,封口加盖公章。封面注明申请单位名称、申请加入类别、资质等级、办公场所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递交的资料及格式详见附件1。
(五)申请人须按照《关于工程项目投标人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增纪发[2012]11号)的要求,提供由增城市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自建库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具体要求按照增纪发[2012]11号实行,详情请登录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read.asp?NewsID=600)查阅,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增城市增江街教育路10号,办公电话:********);
五、资格审查及评审程序
由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加入《企业候选库》的企业进行符合性资格审查及综合评价,推荐入围企业的候选名单。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专家组成,并从广州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企业候选库的资格审查由同一资格审查委员会分别进行审查及评分,并按不同的评分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评审程序如下:
1、对于所有申请人进行符合性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
2、对于通过符合性资格审查(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六、录取方式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企业候选库分别设定名额并分类别录取。对于各类别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录满为止,其余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为各类别的替补企业。在企业候选库确定后,如发生清退候选企业等情形,出现空缺名额时,替补企业可按各类别排序先后依次替补。
(一)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多于30名时, 按申请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录取前30名;
(二)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为10(含本数)至30(含本数)名时,不再进行综合评分,合格申请人可以直接进入《企业候选库》;
(三)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少于10名时,延长公告时间。
七、公示和公告
1、建库单位有权将评选结果、申请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予以公示。
2、建库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将建库结果(含候选企业和替补企业名单)进行公告。
八、加入《企业候选库》施工企业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二)施工企业递交加入《企业候选库》的申请后,必须遵守本公告及对本公告作出的修订和补充,认真负责地参加农村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承包活动;
(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承包项目的项目班子到位,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四)不参与串标、转包、非法分包、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以行贿、受贿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五)与建设单位良好合作,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九、《企业候选库》的应用和管理
(一)《企业候选库》建立后,建设单位在具体工程施工发包时,不再进行单个工程的资格审查,可选择从企业候选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二)《企业候选库》建立后,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清退:
(1)已不再具备进入《企业候选库》的基本条件的;
(2)有本公告准入条件不得存在的情形的;
(3)发现在申请进入《企业候选库》的资料中弄虚作假的;
(4)由建设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履约考评不合格的。履约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关键岗位人员严重不到位、严重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严重拖延工期和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5)入库后不参与投标达3次(不含3次)以上的;
(6)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被选中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承包项目3次(不含3次)以上的;
(7)有其他严重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的。
(三)《企业候选库》建立后10个工作日内,候选企业须提交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否则不能参与随机抽取或投标。《企业候选库》注销时,如候选企业无以下行为的,则退回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候选企业有以下行为的,除予以清退外,可没收或不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发现在申请进入《企业候选库》的资料中弄虚作假的;
(2)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被选中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承包项目3次(不含3次)以上的;
(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四)施工企业被清出《企业候选库》前已签订承包合同,应继续完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建库单位有权扩大、调整、注销企业候选库。如建设项目较多,或《企业候选库》的候选企业数量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建库单位可直接将替补企业纳入企业候选库或重新发布建库公告扩大入库企业数量。
(六)如《企业候选库》中的候选企业资质不能满足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则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实施。
十、递交和接受申请资料
递交申请资料时间为
接受申请资料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位于增城市荔乡路81号广播电视大楼9楼。
十一、最终解释权
本次建库行为不属于法定必须进场交易的招标活动。建库单位对本次建库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监督单位
增城市监察局负责对本次建库活动的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申请单位可以就本次建库工作中违法及不公平情况,在有效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投诉,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者经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增城市监察局,投诉电话:***-********
十三、信息发布
本次建库活动的公告、公示以及相关信息在广州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四、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曾穗宏,咨询电话:***-********570
传 真:***-********
建库单位:谢长红,咨询电话:***-********
传 真:***-********
增城市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
候选施工企业
申请文件
申请加入类别:
资质等级:
办公场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5">
目 录
一、企业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企业营业额、纳税额情况表
六、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七、良好信息情况表
八、未完工的项目情况表
九、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十、其他材料
********6">一、企业声明
增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
我方申请加入:
①总承包类别;
② 总承包类别。
(注:可同时申请加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个类别)
1、我方愿意接受《增城市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建库公告》的全部内容。我方按要求递交的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审查我方参加增城市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候选库。
2、我方的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候选施工企业申请文件包含建库公告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核实增城市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候选施工企业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郑重声明,所递交的增城市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候选施工企业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建库公告的准入条件中规定不得存在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愿意接受你方的任何处理。
申请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8">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增城市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候选施工企业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0">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1">五、企业营业额、纳税额情况表
时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1-6月 | 合计 | |
企业营业额 | ||||||
纳税额(万元) | 广州地区 | |||||
其中 |
注:1、企业营业额、纳税额的统计时间自2009年1月至2012年6月止。
2、企业营业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的金额为准。
3、广州地区纳税额以递交申请资料截止日当天在广州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的纳税金额为准。
4、增城市纳税额以增城市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提供的书面证明为准,需提供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提供的书面证明复印件。
********2">六、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合同价格 |
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承担的工作 |
工程质量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项目描述 |
备注 |
注:1、企业项目业绩以自
2、业绩评价按企业完成过的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企业该类别资质级别能承接的工程)分别计分。
********3">七、良好信息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合同价格 |
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承担的工作 |
工程质量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获奖信息及获奖时间 |
项目描述 |
备注 |
注:1、良好信息的获奖时间以自
2、良好信息评价按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企业该类别资质级别能承接的工程)分别计分。
八、未完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签约合同价 |
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承担的工作 |
工程质量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项目描述 |
备注 |
********4">九、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发生时间为自
********5">十、其他材料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申请单位资质证书已到期或将到期,现正办理资质就位手续的,在提交原资质证书复印件的同时,一并提交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受理回执复印件)。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请加入《企业候选库》的企业单位,须已在广州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档案登记,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前,申请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该项资料的信息取自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申请人不必递交该项网上信息打印件的纸质文件。
(五)在广州地区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以下任一资料均可):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上反映的办公场所在广州地区内;
2、申请单位在广州地区内的办公场所的房产证书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办公场所已在广州地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复印件)。
(六)由增城市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七)广州地区纳税额以递交申请资料截止日当天在广州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的纳税金额为准;增城市纳税额以增城市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提供的书面证明为准(复印件)。
(八)其他说明,各申请单位可视需要自行提供。
一、资格审查表(适用于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类别)
序号 | 申请单位 评审内容 |
1 | 按附件1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企业声明 |
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 | 持有与申请加入《企业候选库》类别相对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
4 |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 申请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并应在有效期内。(以广州交易中心网的企业库信息为准) |
6 | 在广州地区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
7 | 有增城市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
注:1.本表评审内容除第5项资料外,其余的信息取自申请人递交的资格申请资料。第5项资料取自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评审委员会对该项资料的审查将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因申请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凡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期:
二、资格审查表(适用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
序号 | 申请单位 评审内容 |
1 | 按附件1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企业声明 |
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 | 持有与申请加入《企业候选库》类别相对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
4 |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 申请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并应在有效期内。(以广州交易中心网的企业库信息为准) |
6 | 在广州地区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
7 | 有增城市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
注:1.本表评审内容除第5项资料外,其余的信息取自申请人递交的资格申请资料。第5项资料取自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评审委员会对该项资料的审查将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因申请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凡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3:
候选施工企业综合评分项目表
一、综合评分项目表(适用于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类别)
环节 | 项目 及分值 | 序号 | 子项及分值 | 加分 |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权重5%)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值100分) | 1 | 广州市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 根据递交申请资料截止日当天在广州市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中施工-房建类别的得分为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满分100分。 | ||
评委综合评价(权重95%) | 评委综合评价(分值100分) | 2 | 纳税额(分值30分) (广州地区纳税额以递交申请资料截止日当天在广州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的纳税金额为准;增城市纳税额以增城市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提供的书面证明为准) | 纳税额(万元) | 得分 | |
广州地区(含增城市) | 20000以上(含20000) | 15 | ||||
10000-20000(含10000) | 12 | |||||
6000-10000(含6000) | 9 | |||||
2000-6000(含2000) | 6 | |||||
0-2000(不含0) | 3 | |||||
增 城 市 | 10000以上(含10000) | 15 | ||||
5000-10000(含5000) | 12 | |||||
3000-5000(含3000) | 9 | |||||
1000-3000(含1000) | 6 | |||||
0-1000(不含0) | 3 | |||||
满分30分 | ||||||
3 | 项目业绩(分值35分) (业绩时间为自 | 营业额(亿元) | 得分 | |||
广州地区(含增城市) | 20以上(含20) | 15 | ||||
10-20(含10) | 12 | |||||
6-10(含6) | 9 | |||||
2-6(含2) | 6 | |||||
0-2(不含0) | 3 | |||||
增 城 市 | 10以上(含10) | 20 | ||||
5-10(含5) | 16 | |||||
3-5(含3) | 12 | |||||
1-3(含1) | 8 | |||||
0-1(不含0) | 4 | |||||
满分35分 | ||||||
4 | 良好信息(分值5分) (获奖时间为自 | ①在广州地区的工程获国家奖,每项加1.5分; ②在广州地区的工程获广东********E9721DC02650F%5C%5C83632B657ED64C72A6C24B04ADC3B2DE)">省奖,每项加1分; ③在广州地区的工程获********E9721DC02650F%5C%5C40E1FF00D3374C95BF********899F2A)">广州市奖,每项加0.5分。 满分5分。 | ||||
5 | 固定办公场所(分值10分) | 在增城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加10分,无则0分。 满分10分。 | ||||
6 | 人员和设备配备(分值10分) | [优]完全满足要求加 10分; [良]基本满足要求加 6 分; [中]一般满足要求加 2分; [差]不满足要求加 0 分。 满分10分。 | ||||
7 | 管理服务水平(分值10分) | [优]管理井然有序,业绩资信良好加 10 分; [良]管理较有序,业绩资信较好加 6 分, [中]管理尚有序,业绩资信尚好加 2 分; [差]管理水平、业绩资信一般为 0 分。 满分10分。 |
注:1、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综合得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5% 评委综合评价得分×95%。
2、企业项目业绩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为准。企业的项目业绩和良好信息指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能承接的工程。良好信息须提供获奖的奖状、奖牌、证书或其他获奖证明,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级别的奖项加分,不重复计分。
3、在增城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以下任一资料均可):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上反映的办公场所在增城市内;
(2)申请单位在增城市内的办公场所的房产证书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办公场所已在增城市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复印件)。
4、当申请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依次以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分、纳税额得分、项目业绩分、良好信息分、固定办公场所得分、人员和设备配备分、管理服务水平分等7个评分项目的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5、各子项得分超过该子项的分值时,按满分计分。
二、综合评分项目表(适用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
环节 | 项目 及分值 | 序号 | 子项及分值 | 加分 |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权重5%)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值100分) | 1 | 广州市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 根据递交申请资料截止日当天在广州市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中施工-市政类别的得分为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满分100分。 | ||
评委综合评价(权重95%) | 评委综合评价(分值100分) | 2 | 纳税额(分值30分) (广州地区纳税额以递交申请资料截止日当天在广州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的纳税金额为准;增城市纳税额以增城市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提供的书面证明为准) | 纳税额(万元) | 得分 | |
广州地区(含增城市) | 20000以上(含20000) | 15 | ||||
10000-20000(含10000) | 12 | |||||
6000-10000(含6000) | 9 | |||||
2000-6000(含2000) | 6 | |||||
0-2000(不含0) | 3 | |||||
增 城 市 | 10000以上(含10000) | 15 | ||||
5000-10000(含5000) | 12 | |||||
3000-5000(含3000) | 9 | |||||
1000-3000(含1000) | 6 | |||||
0-1000(不含0) | 3 | |||||
满分30分 | ||||||
3 | 项目业绩(分值35分) (业绩时间为自 | 营业额(亿元) | 得分 | |||
广州地区(含增城市) | 20以上(含20) | 15 | ||||
10-20(含10) | 12 | |||||
6-10(含6) | 9 | |||||
2-6(含2) | 6 | |||||
0-2(不含0) | 3 | |||||
增 城 市 | 10以上(含10) | 20 | ||||
5-10(含5) | 16 | |||||
3-5(含3) | 12 | |||||
1-3(含1) | 8 | |||||
0-1(不含0) | 4 | |||||
满分35分 | ||||||
4 | 良好信息(分值5分) (获奖时间为自 | ①在广州地区的工程获国家奖,每项加1.5分; ②在广州地区的工程获广东********E9721DC02650F%5C%5C83632B657ED64C72A6C24B04ADC3B2DE)">省奖,每项加1分; ③在广州地区的工程获********E9721DC02650F%5C%5C40E1FF00D3374C95BF********899F2A)">广州市奖,每项加0.5分。 满分5分。 | ||||
5 | 固定办公场所(分值10分) | 在增城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加10分,无则0分。 满分10分。 | ||||
6 | 人员和设备配备(分值10分) | [优]完全满足要求加 10分; [良]基本满足要求加 6 分; [中]一般满足要求加 2分; [差]不满足要求加 0 分。 满分10分。 | ||||
7 | 管理服务水平(分值10分) | [优]管理井然有序,业绩资信良好加 10 分; [良]管理较有序,业绩资信较好加 6 分, [中]管理尚有序,业绩资信尚好加 2 分; [差]管理水平、业绩资信一般为 0 分。 满分10分。 |
注:1、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综合得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5% 评委综合评价得分×95%。
2、企业项目业绩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为准。企业的项目业绩和良好信息指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能承接的工程。良好信息须提供获奖的奖状、奖牌、证书或其他获奖证明,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级别的奖项加分,不重复计分。
3、在增城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以下任一资料均可):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上反映的办公场所在增城市内;
(2)申请单位在增城市内的办公场所的房产证书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办公场所已在增城市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复印件)。
4、当申请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依次以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分、纳税额得分、项目业绩分、良好信息分、固定办公场所得分、人员和设备配备分、管理服务水平分等7个评分项目的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5、各子项得分超过该子项的分值时,按满分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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