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站机房智能运维标准规范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台站机房智能运维标准规范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台站机房智能运维标准规范编制服务”

采购意向公开

现将我部台站机房智能运维标准规范编制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发布,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欢迎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台站机房智能运维标准规范编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8月9日至9月7日

三、项目概况

台站机房智能运维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台站机房智能化建设标准规范和台站机房智能运维规程,整体对通信台站智能运维涉及的能力目标、典型场景、平台规范、现场设施配备、系统接口、承载网络架构、数据标准等内容进行规范,支撑规范台站智能化改造建设实施和台站机房智能运维管理。

  • 金额概算

44万元

  • 技术参数

《台站机房智能化改造建设规范》需规定台站机房智能化改造建设的设计架构、数据处理、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全要求、基础环境、调试运行等内容,适用于通信台站机房智能化改造及建设;《台站机房智能运维规程》需规定台站机房智能运维所需基础条件、工作流程及数据处理等内容,适用于通信台站机房的智能运维管理。

  •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交付。

交货地点:合同指定地点。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质疑意见和合理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供应商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拨打联系人电话,协商提交意见建议方式,逾期反馈信息我单位将不再受理。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任何书面回复。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②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③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外资背景;④投标方应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监督人员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助理

联系电话: ******** 188*****917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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