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JSZC-******-SZYX-C2024-005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3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YX-C2024-0052

项目名称:2023年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采购包1:30.******万元;采购包2:30.******万元;采购包3:30.******万元;采购包4: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至四标段对每家企业开展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费用不得高于7000元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要求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37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通过抽取其中170家重点单位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初步核查工作,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4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4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参与可能影响与第三方核查公正性的活动,包括参与企业碳资产管理、碳交易有关的营销、咨询和服务活动以及入股碳资产管理公司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

方式: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确认参与项目后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08-2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项目参与: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3.技术服务咨询电话: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025-********、025-********153*****027153*****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950(不见面项目)QQ:*******************

4.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7.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

8.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9.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8号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人:金健、周详、祝晓忠、周悦婷

联系电话:0512-********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健、周详、祝晓忠、周悦婷

电话:0512-********转8002

标签: 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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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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