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防汛块石增储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响水县防汛块石增储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响水县防汛块石增储项目 JSZC-******-YCMR-C2024-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响水县开发区名门春天18号公寓31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2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YCMR-C2024-0007
项目名称:响水县防汛块石增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7.685万元,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响水县防汛物资采购,需采购防汛抢险块石6000吨,防汛块石为单体重量30-50KG、未风化的天然块石以及对场地围栏监控等采购。(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并按要求供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子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祝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响水县开发区名门春天18号公寓311)
方式:邮寄、电子邮件自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代理公司联系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6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2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响水县开发区名门春天18号公寓311)
五、开启时间:2024-08-22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开发区名门春天18号公寓311响水县防汛块石增储项目项目开标室、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3.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等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等政策。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完成采购任务后,采购人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70%采购总金额。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98*****305
标签: 防汛块石增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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