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殡仪馆公共设施改造工程垃圾压缩设备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泰州市殡仪馆公共设施改造工程垃圾压缩设备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市殡仪馆公共设施改造工程垃圾压缩设备等采购项目 JSZC-******-JTGS-T2024-005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410室)招标代理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TGS-T2024-0054
项目名称:泰州市殡仪馆公共设施改造工程垃圾压缩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5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2套垃圾压缩设备、1套全自动环保除臭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410室)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购买后,**********@QQ.COM邮箱领取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411室)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4-08-2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411室开标室41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桂林
电话:177*****88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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