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大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为保证顺利完成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县农业农村局拟在全县范围内遴选4家组织建设规模大、作业能力强、社会信誉高的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服务合作组织主体为项目承担主体,承担实施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作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4年 8月 21 (上午8.30至12点,下午14.30点至17.30之前)。

  二、报名地点:大城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三楼311室),联系电话******* 188*****088

  三、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1、基本条件。在大城县工商部门注册一年以上,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入社成员在50人以上的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服务合作组织。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报单位会计账目。

2、农机装备。配备马力四驱拖拉机以及能够高质量完成作业质量要求的农机具。参加作业的车辆必须有远程监控系统,车辆手续齐全,车辆与机手必须为大城户籍,并且人、车、证必须一致,拖拉机行驶证核发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前。报名时须提交拖拉机行驶证、机手身份证、拖拉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机手身份证、拖拉机驾驶证、行驶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硬件设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农机维修车间、机库棚、参加收储运体系建设的必须具备3000平米以上收储场地且具备收储能力在4万吨以上,秸秆还田作业能力在5万亩以上。

  4、其他辅助性材料。2015年以来承担同类作业项目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我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均可报名。报名单位需报送答辩材料一份。

  2、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市级项目评选小组于2024年8月 22日开始进行申报单位材料初选、作业机具的现场答辩并综合考核评分,8月23日根据打分结果择优确定承担项目单位,并进行网上公示。

  3、报名秸秆综合利用作业项目的作业机手和作业车辆应为实际作业的机手和车辆,入选后调换的不予认可。凡私自调换车辆与作业机手的视情况追究服务组织责任直至取消作业资格。

  4、农机服务组织入选后,以承担作业项目主体为单位分配作业任务。

  大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 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农作物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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