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软伤防治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某单位软伤防治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软伤防治器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10: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
预算金额 | ¥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鹤铭、姜北、周新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项目监督人:胡先生、办公电话:0411-********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先生/04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鹤铭、姜北、周新宇/024-******** |
项目概况
软伤防治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 JKEDYL-W1016
项目名称:软伤防治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采购内容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 | 软伤防治器材采购项目 | 1台便携式低温冲击镇痛仪、1台便携式训练伤超声波治疗仪、2台便携式生物反馈刺激仪、2台便携式生物陶瓷袋、1台振动加速训练器、2台筋膜枪/深层肌肉刺激仪、2台综合训练器、2台力量训练套件、2台智能磁控椭圆机 | 自合同签订起30天内 | 大连市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运杂费: 由中标单位承担 。)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
方式:线上申领/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特定资质证明材料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2、凡采必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htpp://www.plap.mil.cn/)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资格条件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军采网基本信息维护界面截图,且显示状态:已注册(信息已完善);8.本项目特定资格所须证明材料。
三、申领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所报项目包号;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nzb119@163.com,发送邮件后需致电代理机构:024-********,联系人:袁先生。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样品
不需要提交样品
五、现场踏勘
不需要现场踏勘
六、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项目监督人:胡先生、办公电话:0411-********
联系方式:杜先生/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袁鹤铭、姜北、周新宇/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鹤铭、姜北、周新宇
电 话: 024-********
标签: 软伤防治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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