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货航航行情报数据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关于国货航航行情报数据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国货航航行情报数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报名公告,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实施,确定一家中选供应商,签订国货航航行情报数据服务采购合同。诚邀具备合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国货航航行情报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国货航航行情报数据服务
项目编号:CGJH-XQF-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E-*********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地点:北京市首都机场五纬路一号国航运行大楼
采购需求:
构建包含导航数据、天气标准数据、数字化通告等数据在内的动静态一体的航行情报数据库,支撑航行通告自动评估、航线自动规划、EFB航行通告可视化展示、EFB D通告等功能和系统,协助航班放行、监控等业务高质量开展。
1.数据服务内容
(1)导航数据
以NAIP为数据源制作,至少包含航路、机场、空域、导航设施、班机资料汇编航路走向、飞行程序、巡航高度表、网格高度。该数据可以支撑航行情报系统运行,支撑通告辅助分析、PIB提取等业务。
(2)数字化通告数据服务
以全球AIP为数据源制作,至少包含通告图形数据、结构化的限制数据、结构化D项数据和标签数据,并提供配套的重要通告监控服务和通告应急备份服务。图形数据至少包含航路和空域禁航、机场和跑道关闭、ILS不工作、滑行道和停机位关闭。结构化限制数据至少包含通告类型至少包含航路和空域禁航与限制、机场和跑道关闭与限制、关键导航设施不工作、消防等级变更、灯光不工作。该服务可以支撑航行通告自动评估、EFB D通告图形化展示、航行通告自动分析。
(3)全球航路限制数据服务
以全球AIP和欧控(EUROCONTROL)RAD文件等官方文件为数据源制作,至少包括推荐和强制航路走向数据、航路使用要求数据、直飞航路和直飞区域数据、航路规则数据。该服务可以支撑自动航线规划。
(4)运行标准数据
对机场公布的最低起降标准进行结构化处理,数据内容至少包含机场ICAO代码、跑道、进近程序类型、飞机类型、DH、MDH、RA、CEILING、VIS、RVR以及相关标准使用条件。该数据可以参与机场自动分析和航行通告自动评估。
(5)机场基础数据
以全球AIP为数据源制作,包含机场ICAO代码、中文名称、时差、燃油等级、消防等级、开放时间、噪音限制、温度范围以及跑道长度、宽度、坡度等内容。该数据可以参与机场自动分析和航行通告自动评估。
(6)基础导航空间数据
基础导航空间数据是航空导航数据的地理位置信息数据,数据内容类别包括机场、情报区、管制区、限制区、航路点、导航台(VOR/NDB)、航段,数据使用标准开放的地理信息文件格式Shapefile(.shp)提供。
(7)运行规范数据和客户化宵禁数据务
依据国货航运行规范和提供的机场宵禁数据,对其中关键信息进行数据化处理和维护。该数据可以参与航行通告自动评估计算。
2.执行标准
RTCA/D0-200B航空数据处理标准
RTCA/D0-201A 航空信息标准
ICA0 附件15 航空情报服务
ICA0 DOC 8126航空情报服务手册
3.数据范围
导航数据覆盖中国大陆地区,其余数据和服务范围覆盖国货航运行范围,满足国货航实际运行需求。
4.数据和服务交付时间
数字化通告数据服务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数据服务,其余数据和服务依据AIRAC周期进行交付。
5.数字化通告相关服务通过专线进行传输(重要通告服务除外),其余数据和服务通过双方认可的方式提供。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供应商在北京地区具备支持、提供本地服务的能力。
(九)具有丰富的航行情报系统经验和数据服务经验,其中至少具备3年(含)以上导航数据、全球航路限制类数据、数字化航行通告数据服务经验,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具有3年(含)以上运营7*24小时航行情报数据服务团队经验,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具有独立稳定的全球航行通告和全球AIP数据源,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具有与国外民航机构和数据厂商航行情报数据商业获取渠道,其中至少包含欧控限制数据(RAD及其相关内容),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具有与国际主流运控系统厂商(例如汉莎LID0FLIGHT系统、世博DM和FPM系统、杰普逊JETPLANER等系统)航行情报动态数据服务合作经验,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四)现有数据产品涵盖国际主流航空标准数据,数据处理符合国际主流航空数据处理标准,可参与相关标准研讨与制定,具备相关会员资质,例如ARINC会员资质、RTCA会员资质等,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五)供应商须满足国货航供应商资格准入条件,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六)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
(十七)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八)能够按照项目内容要求提供服务。
(十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制定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电子文档。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资格。
(一)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三)近三年(2021年至今)的相关项目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若有亏损或未进行审计工作,需提供原因说明;
(五)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的完整报告(非信用中国页面,企查查等其他平台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六)2021-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司公章);
(七)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开票票样;
(八)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报名方式: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申请材料须顺序整理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五、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
六、项目联系人:宋琪
联系人电话:010-********
联系人电子邮箱:songqi@airchinacargo.com
七、其他要求
(一)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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