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云鹤镇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秋季云鹤镇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继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助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科学构建公平、公开、有序的招生工作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云鹤镇优质教育资源。结合云鹤镇实际,特制定2024年秋季云鹤镇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请云鹤镇各小学按此方案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证国家、省、州、县各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和本方案的有效执行,云鹤镇中心学校成立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凯林

成员:赵培强、段进米、寸镜然、杨文钊、李志文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全镇小学的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根据国家、省、州、县相关招生政策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按“就近免试入学”原则进行招生。云鹤镇户籍学生以户籍为准,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政策;非云鹤镇户籍学生,以居住证明为主要依据,实行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政策。

2.根据国家、省、州、县相关招生政策要求,随迁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招生。

3.根据国家、省、州、县相关招生政策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按照户籍优先的原则招生,先招收云鹤镇户籍适龄儿童,后依次招收各类非云鹤镇户籍学生,直到招生计划招完为止。

4.根据国家、省、州、县相关招生政策要求,云鹤镇范围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残疾人员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按照优抚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三、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云鹤镇小学新生计划招生19个班,750人,具体到各小学的招生计划是:

云鹤镇中心小学:计划招生7个班,学生280人;

云鹤镇第二小学:计划招生6个班,学生240人;

云鹤镇菜园小学:计划招生2个班,学生80人;

云鹤镇新生邑小学:计划招生2个班,学生80人;

云鹤镇秀邑小学:计划招生2个班,学生70人。

四、招生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省、州、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为年满6周岁儿童,即入学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

禁止提前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禁止各幼儿园招收已满6周岁应入学的学生就读幼儿园。已满6周岁,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儿童,需办理缓学手续。

五、招生范围及顺序

1.云鹤镇户籍,草海镇太平、田屯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落户)

2.在云鹤镇居住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残疾人员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3.在云鹤镇居住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

4.在云鹤镇居住的县招商引资企业职工随迁子女,其他在云鹤镇范围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注:随迁子女指鹤庆县外户籍,在云鹤镇居住的人员子女)

5.在云鹤镇居住的县招商引资企业务工人员子女。(注:指鹤庆县户籍,在云鹤镇居住,与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子女)

以上适龄儿童各学校根据所划片区按上述1—5条顺序依次招生,如果出现片区内学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计划招生数,超出部分由云鹤镇中心学校根据招生顺序进行区域统筹协调安排。

各学校按上述1—5条顺序依次招生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面向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具体按《云鹤镇中心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预招生报名事项通告》执行。

六、招生片区划分

(一)云鹤镇中心小学招生对象

1.云鹤镇东升、仓河社区户籍,在2024年7月31日前落户的适龄儿童。

2.菜园村委会南园、北园两个自然村和朝阳小区户籍学龄儿童。

3.草海镇太平村委会、田屯村委会户籍学龄儿童。

4.居住在云鹤镇三花园以东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残疾人员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5.居住在云鹤镇三花园以东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

6.居住在云鹤镇三花园以东的县招商引资企业职工随迁子女。

(二)云鹤镇第二小学招生对象

1.云鹤镇文峰社区户籍学龄儿童;云鹤镇新生邑村委会龙马邑村户籍学龄儿童(龙马邑村户籍学龄儿童可选第二小学,也可选择新生邑小学)。

2.居住在云鹤镇鹤阳路以南,三花园以西的云鹤镇户籍学龄儿童。

3.居住在云鹤镇三花园以西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残疾人员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4.居住在云鹤镇三花园以西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

5.居住在云鹤镇鹤阳路以南,三花园以西的县招商引资企业职工随迁子女,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居住在云鹤镇鹤阳路以南,三花园以西的县招商引资企业务工人员子女。

(三)云鹤镇菜园小学招生对象

1.云鹤镇菜园村委会户籍学龄儿童。

2.居住在云鹤镇鹤阳路以北,三花园以东片区的县招商引资企业职工随迁子女,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居住在云鹤镇鹤阳路以北,三花园以东片区的县招商引资企业务工人员子女。

(四)云鹤镇新生邑小学的招生对象

1.云鹤镇新生邑村委会户籍学龄儿童。

2.草海镇北官屯、小教场户籍学龄儿童。

3.居住在云鹤镇鹤阳路以南,三花园以东片区的县招商引资企业职工随迁子女,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居住在云鹤镇鹤阳路以南,三花园以东片区的县招商引资企业务工人员子女。

(五)云鹤镇秀邑小学的招生对象

1.云鹤镇秀邑村户籍学龄儿童。

2.居住在云鹤镇鹤阳路以北,三花园以西片区的县招商引资企业职工随迁子女,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居住在云鹤镇鹤阳路以北,三花园以西片区的县招商引资企业务工人员子女。

七、报名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查验,交复印件一份(户口册含有住址的首页和适龄儿童信息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残疾人员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须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和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查验。

3.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子女须提供父母在职在编单位证明和三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查验。

4.县招商引资企业职工随迁子女和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半年以上工资流水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查验。

5.县外随迁人员子女须提供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经商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半年以上工资流水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查验。

所提供审验的材料均须复印1份交给学校。

八、招生报名时间

云鹤镇一年级新生招生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21日。

九、有关工作要求

1.2024年7月底前,各学校认真清理适龄儿童人数,建立适龄儿童花名册;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保存好存根备查。

2.各校科学制定招生简章,要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主动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杜绝因招生入学原因造成上访事件、舆情事件的发生。

3.各学校要与残联、卫生部门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就近到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的方式就读。

4.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控制招生规模,不得设置超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实验班。

5.禁止各学校接收转学生,若是云鹤镇户口确需转学的学生,必须服从中心学校的调剂。

6.各学校学生入学后,要按要求及时完成全国学籍网和云南省学籍网的学籍注册(在9月份内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求做到学籍和学生同时在同一学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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