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加工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加工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加工基地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字〔2012〕29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加工基地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渠乡李长庆村境内。该项目用地总面积为11.5225 公顷。1、厂房、仓库标准化厂房主要生产类别为:分别布置2栋食品加工厂房(丙类)、2栋食品类存储库房(丙类)。2、配套房屋配套办公及设备房屋包括(门房、污水处理站、消防泵房、给水所、换热站、高压开关所)。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88万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期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水及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间的安全影响,如机械伤害、电气伤害、火灾等;施工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3)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加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2日
联 系 人:高磊
联系电话:0474-*******
地址:集宁区中铁乌兰察布建设有限公司北(迎宾大道西)
乌兰察布·二连浩特国家物流枢纽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
标签: 加工基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