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智慧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阳市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智慧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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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阳市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智慧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14 至 2024-08-20
撰写单位: 辽阳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刘红莲
(辽阳市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智慧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智慧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辽阳市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智慧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0,000.00
最高限价(元):740,000
采购需求:

(一)培训指导

对各区、县(市)等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围绕材料申报规范性、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性区域等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要求、设施设置标准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材料审核

为检验各区、县(市)相关责任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围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要求,对相关单位填报的数据材料进行审核校对,了解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

(三)实地考核

1.考核范围及对象

重点对辽阳市分类办全域范围内开展分类工作的居民小区(693个)、公共机构(361个)、公共场所(9个)、经营性区域(28个)共1091个点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考核。

2.考核周期及频次

第三方检查考核以季度为单位,每月采集信息,居民小区(693个)、公共机构(361个)每季度覆盖,公共场所(9个)每月覆盖,经营性区域(28个)每两个月覆盖,以月报和季报形式呈现检查结果。做到季度巡查事项全覆盖,所有巡查信息均通过检查监督平台上传。

如遇节假日、恶劣天气等原因,工作时间调整,方案需提前报备委托方,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3.考核方式及要求

通过现场检查、监督检查平台、台账等方式,按照委托方规定的检查点位和频次,完成考核任务。

(四)成果要求

每月按计划对辽阳市开展垃圾分类情况调查统计,包括测评、现场拍照、数据记录、分值统计、排名等工作,每月进行1次排名,每月1次月报(全年共12次),每季度1次季报(全年共4次),1次年报。

(五)团队架构

1.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委托方的对接联络,协调统筹资源调配与工作内容安排,对项目实施中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对所有输出成果进行把控。

2.督导人员:负责确保执行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安排检查员,负责业务培训,并监督检查考核任务的执行质量。

3.检查人员:负责实地检查的点位,拍摄问题点位照片、音频、视频等资料并上传考核平台。

4.研究人员:对数据进行分析,同时根据考核情况对环境卫生管理提出改进建议,撰写报告等。

5.资料及数据审核人员:对检查员每天实地检查的点位信息的图片、音频、视频资料进行实时整理和核准,确保上报案件信息准确详实。

(六)信息化系统平台

第三方需具备满足支撑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平台,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考核数据统计系统与考核APP配套服务、考核对象管理平台服务、考核数据整理与分析服务,并能立即投入运行。

1.考核数据统计系统与考核APP配套服务:为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产生的弊端,需要第三方依据辽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标准提供相配套的专属考核数据统计系统及考核APP,以现场拍照取证并实时回传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数据统计系统及APP需要具备随管理部门调整考核标准和考核要求及时升级和更新的功能。考核数据统计系统服务应至少能够满足以下考核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实时数据更新机制;考核员提交的考核信息需按照考核状态分类;建立完整的考核信息和考核结果台账,台账至少留存一年以上。

考核APP服务应至少能够满足以下考核工作要求:拍照取证,且编辑情况说明;每次考核完成后均能提交考核情况至考核数据统计系统;实时呈现所有考核对象的考核状态;实时更新考核标准。

2.考核对象管理平台服务:考核对象可通过系统平台PC端、配套小程序手机端多种模式实时问题案件,并可实时上传问题整改图片、添加文字描述等功能操作。

3.考核数据整理与分析服务:对上述各数据系统涉及到的信息实时整理更新。

(七)进度安排

准备阶段:项目中标后,一周内完成团队组建、资料准备、人员培训等工作。

执行阶段:中标一周后,开始进行日常检查及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

反馈阶段:检查结束后,检查员上传检查数据至考核平台,审核人员及时完成数据审核;研究人员进行数据分析,并按要求提供月报、季报、年报。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文圣区新城路9号5号楼805室
联系方式: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中华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 辽阳市白塔区0419-*******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辽阳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阳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700*****2303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权琦琦
电 话: 0419-*******150*****8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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