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仅限四个及以下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
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牵头人须是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
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
责任。
③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8 月 13 日 08 时 00 分起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 08 时 00 分止(北京
时间,下同)。
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USBKey),同步成功后凭借 CA 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交易系统登陆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pdf 格式),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同步成功后方可使用 CA 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