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围挡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围挡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DYG[CS]*******、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围挡建设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围挡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G[CS]*******

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围挡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围挡建设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77,443.00元

磋商保证金: 16,77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围挡建设工程 1(项) 沿场所西侧地界红线内修建0.24米厚实心砖墙(长度约610米,高度2.2米,双面水泥砂浆粉刷,墙顶为圆弧形)、铁丝防护围栏(长度约212米、高度1.8米)以及配套排水沟、巡逻道、监控设施、界桩等; 需满足的要求:工程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1,750,0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3)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声明函格式中“标的名称”须填:“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周界围挡建设工程”,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友情提示: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是指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8-13 至 2024-08-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6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楼2层东区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08-26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楼2层东区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路74 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楼2层东区

联系方式:0591-********-801/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原丰、韩垚、刘琳君

电话:0591-********-801/059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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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周界围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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