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监控系统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监控系统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监控系统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监控系统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SDZB2024-15;

2.3采购内容:营口分公司监控系统设备及材料(具体货物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5质保期:两年;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采购预算:21.15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公告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违反这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供应商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全部资料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式或word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提供资料不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

(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文件费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7)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文件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3楼311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原)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洋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系人:齐超

电话:0431-********


标签: 监控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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