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公告

永川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永川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永川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本项目为永川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设备更新项目,为永川排水公司采购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及伴随服务。

供货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2.2 供货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20日历天内按比选人要求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的伴随服务工作。

2.3 供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 本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采购人为比选人下属永川地区子公司,中标后由采购人与投标人签订子合同,支付清单内相应货款,如因比选人改制导致部分合同无法实施或变更,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工商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内投标(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水质监测设备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同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及生产厂家鲜公章。

3.3 投标人提供合同签订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且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不低于15万元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投标人须承诺以下内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1)质量保证期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产品及其配件质量保证期不应少于1年,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如某设备、配件等自身质量保证期超过前述年限,则以该自身质量保证期为准)。

(2)服务要求:供货产品现场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数据接入(中控、在线数采仪等)在线监测设备还需要现场验收比对监测和校验并提供验收备案资料等;供货方需在供货后再到采购人单位现场进行免费操作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日常维护及基础分析仪器理论、试剂配比,直至采购方掌握为止(提供对本项目满足上述要求的服务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要求,且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产品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不存在(5)至(12)项情况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8月1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0 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8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8月1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三角村1组888号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A301室。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三角村1组888号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水在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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