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关于党史宣传视频制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中共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关于党史宣传视频制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和《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充分发挥党史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重要作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中共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将开展党史教育基地视频制作。现就项目开展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市党史教育基地视频制作

二、项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三、项目时间:2024年8月—10月

四、主办单位:中共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本次市党史教育基地拍摄点位:

(1)上海战役指挥机关旧址

(2)江苏省太湖水利水情教育基地

(3)吴健雄陈列馆

(4)杨嘉墀故居

(5)阳澄湖江抗纪念馆(中共苏州市县(工)委联络站旧址、江抗驻消泾办事处旧址)

(6)中国工农红军苏州八一红军小学(苏州市虎丘实验小学校)

2、本项目内容要求: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的要求,进行细化设计、拍摄、剪辑,要求理念新颖、构思独特,在展现形式上力求突破与创新,总体格局能把握主题思想及内容。

(1)文案要求:紧扣主题、结构清晰、史实准确、可行性强;

(2)画面指标:全高清1920*1080,清晰流畅,高清像素;

(3)拍摄制作:有专业人员进行拍摄,有专业同期声录音设备,有专业影视灯光设备,有较高的后期制作水平;

(4)成品提供:mp4或avi视频文件;

(5)素材要求:拍摄素材必须由响应单位原创策划拍摄(历史资料片段不做要求),素材最终所有权归采购人单位所有,采购人单位有权按自身宣传需求整合使用。

3、本项目宣传要求:

(1)每个市党史教育基地拍摄制作2分钟左右视频1条,针对所有拍摄内容剪辑完成不少于15条、每条60秒左右的短视频;

(2)拍摄并提供每个市党史教育基地宣传照片5-10张;

(3)能够提供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展示渠道,以视频、新闻稿等形式展示拍摄的市党史教育基地视频。

六、报价人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6万元,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八、报价起、止时间及要求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17:00

请将报价文件密封包装,并于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截止时间送达中共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8楼832室;本项目联系人:时惜微,联系电话:0512-********

本报价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中共苏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关于党史宣传视频制作的采购打分表

序 号

类 目

说 ?明

分 值

得 分

1

服务价格

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100。

10

2

服务方案

针对本项目视频制作方案比较:
方案内容丰富、新颖,具有深度得50分;
方案内容简单、较有创意的得47分;
方案内容简单、创意性一般的得44分;
未提供不得分。

50

3

实施进度

针对本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方案比较:
实施进度计划合理有效、措施针对性强的得20分;
实施进度计划较合理有效、措施针对性较强得17分;
实施进度计划合理性一般、措施针对性一般得14分;
未提供不得分。

20

4

宣传计划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宣传服务方案比较:
方案考虑全面、有具体的实施措施、渠道明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0分;
方案较详细、提供的措施较具体、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7分;
方案简单、但有具体实施措施、可行性一般得14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20

5

总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党史宣传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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