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公用经费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在职公用经费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在职公用经费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14: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14: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
预算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嵬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察慈小区7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11D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

项目概况

在职公用经费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4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在职公用经费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单价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摆药机

150

150

1

单剂量药品的自动分包摆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13 至 2024-08-2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4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 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 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

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注 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招标采购系 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投标文件编 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 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

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 供应商无 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 供应商电子投标 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 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 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响应政策要求,鼓励供应商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出具说明函(格式自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察慈小区7号楼        

联系方式:杨硕,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11D            

联系方式:杨嵬,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嵬

电 话:  010-********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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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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