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监护仪进口论证公告
余姚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监护仪进口论证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余姚市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生儿监护仪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新生儿监护仪
预算金额(元):******
数量:7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新生儿监护仪用于监测新生儿的心电、呼吸、血氧饱和度变
化。
四、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1 | 飞利浦 | 美国 |
2 | GE | 美国 |
3 | 德尔格 | 德国 |
五、申请理由:我院拟采购新生儿监护仪用于监测新生儿的心电、呼吸、血氧饱和度变化,在蓝光治疗下,对监测干扰性更强,因此需要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和灵敏度更高的监测设备,要求抗干扰能力优异,性能可靠,技术先进。进口新生儿监护仪可以用最少的电极实时、动态、连续的监测和研判病情发展。同时在性能的稳定性、抗干扰性及精准性等方面能更好地满足临床对重症病人监护的需求,故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六、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周忠慈 | 高工 | 宁波市第六医院 |
余华良 | 高工 | 宁波市鄞州二院 |
茅开浪 | 高工 | 宁波市妇儿医院 |
孙陈磊 | 高工 | 宁波第一医院 |
张琰茹 | 专职律师 |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符合政府 采购进口设备的认定条件,且未列入商务部限制进口设备目录,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余姚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74-********
传真:/
地址: 余姚市城东路800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303办公室
监管部门电话:0574-********
传真:/
地址: 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附件信息:
进口专家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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