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HKGP16222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6年 9月13日

我中心受梅河口市梅河口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该单位公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前来报名、领取标书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编号:MHKGP16222号

二、招标内容:共一个标段,公安设备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供应商

(详见招标文件)。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项目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及中标通知书办理拨款事宜;由政府采购办一次性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全部货款,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一年履约期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无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问题,履约金(质保金)将在一年后退还,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投标条件:

1、欢迎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携带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都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全部原件和公章报名(没有原件视为无效资格不允许报名),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保证在公安局常驻技术服务人员2-3人,具备专业的安防知识,具备运维施工车辆。(提供技术人员名单: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提供设备供应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设备提供者应提供类似工程案例,至少一个。

5、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

6、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六、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8月30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七、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梅河口市政务中心二楼277室)

八、报名及领取标书条件:请携带公司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五项中所要求的材料(都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全部原件(须法人或代理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前来报名,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分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梅河口市政务中心二楼278室)

联系人:李小含、贾雨良

电 话:****-*******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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