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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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8-13 15: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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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6,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2-4 服务开始时间:自检查组进场开始检查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完成约定服务内容之日止 审计对象数量:1 审计范围:开展对江门市新会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审计年限:2023 | 聘请第三方协助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辅助工作 | 1 | 6,0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13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时间按照甲方要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场实施检查工作,并在进场后一个月内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编制以及起草检查报告等工作并提交给甲方审核、确认。本合同签章处合同履约开始日期和合同履约截止日期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2.乙方派出至少一名具备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开展对江门市新会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工作中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任务; 3.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协助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各项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检查过程中所编制的检查工作底稿及相关取证资料必须如实提交甲方;4.甲方对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出具的工作底稿和相关取证资料的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受聘人员有意隐瞒被检查单位的违纪事实,或根据被检查人员提供的资料作出错误的处理决定的,以及乙方受聘工作人员不遵守审计纪律、廉政纪律以及保密规定等问题,乙方不得收取合同价款,且甲方依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合同份数:2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潘静 0750-*******
采购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2024年08月13日
标签: 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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