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燃料贸易-竞价单招标公告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竞价单招标公告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煤竞价公告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就进口煤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采购数量:1*45,000吨+/-10%
2. 交货港: 大唐南京发电厂码头
3. 币种:人民币
4. 到货期:2024-09-01 至 2024-09-15
5. 运输方式:水运
6. 交货方式:舱底交货
7. 通关额度:电厂负责
8. 卸港条件:无
9. 卸率(吨/天):无
10. 付款方式:现汇
11. 报关方式:属地报关
12. 检验机构: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为质量检验依据,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为数量检验依据
13. 港建费:本次报价不含港建费
14. 是否含税:含税
所有上述条款未提及内容均以附件合同格式为准。请报价人认真阅读合同格式,在竞价中标后买方不接受对合同格式的修改。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08-02 14:38:58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 单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5,500 | <5,300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
空干基全硫St,ad | % | <1 | ≥1.2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全水分(收到基) | % | ||
粒度 | mm | ||
(ST)灰熔点(IDT) | ℃ | ≥1,200 | |
HGI | HGI | ||
微量元素 | 所有微量元素指标以卸货港海关检验结果为准,应完全符合中国发改委、海关总署及 商务部发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 16 号令)”,与上述法令的任何规定或指 标不符均将导致中国海关退运。 |
五、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竞价保证金
六、竞价规则
竞价须知本《竞价须知》内容是我公司所发布的“竞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条款,请供应商在参加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任何参与本次竞价的供应商均保证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公告的所有内容及要求。特别声明和要求:1、参与直靠电厂人民币进口煤竞价报价时,请在报价中剔除代理费、第三方商检检验费等其他杂费,即煤价中不含上述费用,上述费用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公司缴纳支付,货代由我公司指定,第三方检验机构由我公司直接委托。各电厂具体要求如下:宁德电厂码头:宁德新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潮州电厂码头:中国汕头外轮代理有限公司雷州电厂码头:湛江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大唐南京发电厂码头:南京航姆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吕四电厂码头:南通远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前湾港:青岛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2、中转港:莆田、如皋、防城港等代理及化验费由供应商支付,检验机构和货代由我公司指定,具体如下:广西区域港区(防城):广西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如皋港:江苏捷迅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莆田港区:八方物流(莆田)有限公司3、报关单上消费使用单位必须填写: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4、人民币计价进口煤合同,双方使用电子签章签署电子合同,且不再线下签订纸质版合同,签订事宜以具体业务对接为准。一、供应商基本要求1.本次竞价仅面向在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并经采购平台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其中美元竞价限注册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供应商报价,人民币竞价限注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供应商报价。2.供应商保证在采购平台注册时所提供的各项资质、描述信息均为真实有效的,供应商无任何不良商业记录,无违法经营记录。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或对以上信息有任何隐瞒,一经查证,我公司将停止与该供应商的一切相关合作;供应商资质文件到期或变更,应在参与竞价前在采购平台更新资质文件。3.供应商保证与我司所签订合同的主体单位、交货单位和结算回款的单位须为同一单位,否则我公司视为报价无效。4.供应商保证所供应的进口煤炭各项指标均满足中国政府对进口煤炭的所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所有要求、各级海关及其它政府机关发布的对进口煤的限制性法律、法令或政策的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所租用船只的船型及技术条件满足公告指定的卸货港或卸货地点的要求,保证船舶可正常靠泊并卸货;供应商必须保证对所供任何及全部货物拥有合法和唯一的所有权。若供应商未能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或多项,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均不承担责任。5.若公告中要求提供保证金的,供应商须根据要求将竞价要求的保证金金额付至竞价要求的专用账号或在我公司有未退还保证金并出具保证金转移函,并在“备注”一栏注明所付款项为“保证金+竞价号”);若供应商未按时支付保证金(以付款银行水单等凭证及其显示的付款时间为准),我公司有权将待结算货款中与公告要求的保证金相等金额转为本次竞价的保证金。 6.若供应商在竞价成功后因其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不签订合同,或供应商在竞价成功后签订合同时提出对竞价要求进行修改,经我公司沟通仍不撤销要求的,我公司将视为供应商放弃竞价成交资格,扣除保证金,并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供应商竞价成功、签订合同并正常履约后,保证金将退回原账户,或根据供应商要求转移作为其他竞价批次的保证金。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我公司退还全部或部分竞价保证金均不承担利息。7. 履约保证金缴纳: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首次合作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按货量(吨)*30元/吨缴纳(1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若能提供与其他电企开展进口煤业务有效证明履约保证金按货量(吨)*20元/吨缴纳;非首次合作供应商按货量(吨)*10元/吨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正常履约完毕退还。二、竞价注意事项1.报价过程:采用一次竞价时,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在网站完成报价录入;采用二次竞价时,供应商必须完成两次报价,未提交第二次报价视为自愿退出竞价,其第一次报价无效。第一次报价结束后,我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及第一次报价的情况确定最高限价并录入采购平台,供应商方可提交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时,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法提交采购平台。最高限价对任何供应商均不予透露。2.价格填报:供应商在采购平台上填报的价格须以单卡价格进行填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有效数字),合同价格为单卡价格乘以竞价成交合同热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人民币报价应为交货至公告指定交货地点的人民币一票含税价格形式,美元形式报价为不含税报价。 报价差异:供应商报价如与公告各项要求有任何差异,应在网页的“备注”栏中清楚地逐条陈述差异项的内容及理由。我公司有权拒绝接受供应商提出的差异项,或拒绝接受与公告要求有差异的任何报价。在合同签订时不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任何未在竞价过程中通过采购平台明确提出的差异。3.竞价截止时间:一次及二次报价的报价截止时间以网站显示时间为准,除非公告中对截止时间有另行规定。超出截止时间提交的报价,我公司有权拒绝接受。4.检验机构:进口煤由交货口岸海关(CIQ)或双方认可并具有国家检验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据的质量、数量报告作为结算依据。检验机构的选择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5.作废或重新竞价:根据竞价结果及市场情况,我公司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综合考虑报价情况,并公布竞价成交供应商。若所有报价均明显偏离正常合理的市场价格水平或公告要求,以及所有报价的价格及条件均相同,我公司有权对竞价作废或重新竞价。6.联系和通知: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应指派在采购平台登记或有供应商正式授权的人员与我公司沟通竞价相关事宜,并始终保持通信畅通(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其它有效通讯方式)。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根据通知书要求对竞价结果和合同条款进行确认,否则我公司将视为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 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与竞价有关而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我公司均不承担。7.甲方有权拒绝所有竞价结果。8.合同主体为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或其他指定的签约主体。9.本公告未尽事项,以合同条款(附件合同模板)或其他附件要求为准。10.公告内容不清晰或有歧义,以我公司解释为准,并对公告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三、竞价规则(一)质量选择原则1、同质低价优先、同价优质优先、同质同价高等级供应商优先。2、供应商报价热值低于公告要求典型热值200 千卡/千克以上,将视作无效报价。3、供应商中标热值低于公告要求典型热值时,按照投标单卡单价折算至公告典型热值单价签订合同。中标热值等于或高于公告所要求典型热值时,按照投标热值和投标单价签订合同。4、供应商报价硫分高于公告要求硫分典型值时,按照公告要求硫分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报价硫分超过公告要求【硫分拒收值(百分值)+0.2%】以上时,将视作无效报价。5、供应商报价灰熔点、可磨指数、挥发分、水分等指标低于或高于公告指标时,按公告要求值签订合同。若相关指标低于或高于拒收值时,将视作无效报价。(二)交货期选择原则请在公告要求交货期范围正负5天范围内进行报价,超出范围将视作无效报价。供应商报价交货期与公告要求交货期存在差异,根据具体情况,我方有权拒绝或接受报价结果。(三)数量选择原则:按照进口煤炭竞价排序原则,确认最低价竞价供应商所申报数量;若最低竞价供应商申报数量不能满足竞价公告数量时,按照供应商竞价评定的排序,按照最优供应商成交价格,依次进行商谈并确定成交量。
七、报价要求
序号 | 需求电厂 | 热值 | 拒收 | 硫分 | 拒收 | 灰熔点 | 交货港 | 交货期 | 采购币种 | 交货方式 | 货量 | 截止时间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南京 | 5500 | 5300 | 空干基1.0 | 1.2 | 1200 | 大唐南京发电厂卸煤码头 | 9.1—15 | 人民币 | 舱底 | 4.5±10% | 24hr | 卸港第三方验收 | 如果卸货港CCIC热值检验结果低于典型值200千卡/千克,则低于典型值千卡/千克的部分进行双倍线性扣罚。如果卸货港CCIC检验空干基硫分超过1.0%但是未超过1.2%,则每超过0.1%扣罚2元/吨;如果超过1.2%买方有权拒收或自1.2%每超过0.1%再扣4元/吨,不足部分按照比例调整;空干基灰分低于20%,每超过0.1%扣罚2元/吨,高于25%拒收。如果厂检热值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卸货港CCIC超过70千卡/千克,则对卸货港备查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其他指标需符合国家及海关相关规定。因船上或船员本身的防疫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造成船舶被隔离,不能靠泊、卸货或离港,造成的风险及费用、滞期费等由卖方承担。港口要求船舶DWT小于6.5万吨,吃水不超11.36米(根据长江实际水位拜变化情况确定)。 |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2. 联系人:董保起
3. 联系电话:186*****669
九、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040****** 大额支付行号:103*****7111 税务登记号:********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标签: 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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