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零星维修招标公告

基础设施零星维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础设施零星维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招入1家施工单位,为我校单次单项预算小于20万元的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进行施工。

2.2建设地点:重庆市

2.3估算价:300万元/年。

2.4计划工期:具体以招标人单次单项工程任务通知单要求为准。

2.5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招标范围:招入1家施工单位,为我校单次单项预算小于20万元的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进行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2.6.1房屋及室外环境维修:是指房屋建筑主体共用部位及室外环境的日常维修,主要包括:房屋建筑面、屋面、屋檐、梁、柱、内外墙体等维修,室内外天棚墙面粉刷油漆、墙地砖、屋(楼)面防水、门窗等的维修。

2.6.2设施设备维修:是指对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共用设备的日常维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及雨水管道、给排水设施设备、落水管、照明、道路、沟渠、池、井、水(电)井盖、低压供配电设施设备、化粪池、散水、围墙、校区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修保养。

2.6.3就具体服务项目是否交由中标人完成,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招标人不承诺交由中标人完成的项目数量和项目费用总金额。

2.7项目名称:基础设施零星维修

2.8项目编号:2024-JL05-G1411

2.9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对招标人要求,如中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维修的,招标人可采取请求第三方代为完成等必要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拒不提供维修或提供维修不及时的,缺陷责任期期限将重新计算或顺延,同时按1000元/日的标准承担违约金,并可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防水工程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另外增加免费保修时间3年。防水工程单独扣除质量保修金并计算保修金时间。在维修整改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由施工单位赔偿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承诺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1.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承诺函。)

3.2业绩要求

提供1个2021年6月1日(含)(指工程竣工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指工程竣工时间),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或房屋维修类或水(电)维修改造类或其他零星维修类施工业绩的工程施工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可只提供关键盖章页)复印件及施工内容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任意一次收款发票复印件或银行回单复印件,提供的合同里关键页需完整、清晰,要能体现甲乙双方全称、合同金额、签订合同时间、项目概况、工程名称等要素,有模糊不清或有改动迹象的视为无效。)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1、2022和2023年)均无亏损。

提供近3年(2021、2022和2023年)经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提供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4.2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且未在处罚期内;

3.4.3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投标人未被列入处罚名单且未在禁止投标期内;

3.4.6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3.5.3 条情形之一;

3.4.7投标人未被军队相关部门列入处罚名单且未在禁止投标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采购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或文件查询投标人信息。若在查询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的记录(或名单)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复印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本单位为其缴纳2024年1月-2024年6月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5.2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和未被禁标的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其派驻的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且未被禁标,未被列入信用建设黑名单、信用建设诚信数据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未被军队相关部门列入处罚名单且未在处罚期内。

采购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或文件查询拟派项目经理信息。若在查询过程中发现拟派项目经理有上述的记录,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3.6.1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为其缴纳2024年1月-2024年6月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6.2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被禁标的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其派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被禁标,且未被列入信用建设黑名单、信用建设诚信数据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未被军队相关部门列入处罚名单且未在处罚期内。

采购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或文件查询拟派技术负责人信息。若在查询过程中发现拟派技术负责人有上述的记录,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7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6月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开标会现场单独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机构将查询投标人注册情况,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与采购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采购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8.2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否则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提供承诺函)

3.8.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8.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5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单位与社保单位必须保持一致,查询过程中若出现拟派人员的注册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8.6提供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日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wzjzcgb@163.com。

5.2报名提供的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④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承诺书(请按原文复制承诺); ⑤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未被军队相关部门列入处罚名单且未在处罚期内的承诺书(请按原文复制承诺);⑦领取标书登记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日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5.2报名材料(报名成功后,采购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档发送至各报名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邮寄一份纸质报名资料到采购机构)。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单位采购室

联 系 人:张老师、杨老师

电话:189*****746185*****931

电子邮件:wzjzcgb@163.com

f*****df附件1.pdf

,重庆,重庆市,重庆

标签: 基础设施 零星维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