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兰花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及溯源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企业选取方案

翁源县兰花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及溯源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企业选取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1.目标:选取5家具备一定规模,并符合国兰种植和质量分级标准的企业,作为标准化试点,提高对兰花种质资源保护,促进兰花新品种选育和兰花规范化栽培,推进优质兰花种质资源鉴评及良种繁育标准化工作。同时,推动数字化溯源花盆的开发和示范推广,进一步推动我县兰花公用品牌标准化、体系化、规范化,打造数字农业示范样板,加快推进特色农业产业生产智能化、经营信息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擦亮我县“中国兰花第一县”的金字招牌,提升我县兰花标准化水平。

  2.原则:企业自愿,并具备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选取标准

  1.选取范围:企业拥有兰花种植基地,以国兰为主导产业,从事国兰的栽培、繁殖、加工、销售等。

  2.选取数量:从省、市、县农业龙头企业和其他企业(含普通企业、兰花种植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中)选取5家,按照“1112”的原则选取,即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县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其他企业2家。

  3.其他要求:企业参与标准化建设积极性高,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国兰盆花的质量分级能力,兰花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选取流程

  1.申请阶段: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标准化试点的企业,2024年8月17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江尾镇鹤仔岗粤台管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永聪,手机号码:188*****431),逾期不予受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龙头企业提交附件1、2,对应附件2自评表打分项提供证明材料

  ③其他企业提交附件1、3,对应附件3自评表打分项提供证明材料。

  2.综合评估: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3.确定试点: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最终的标准化试点企业,其中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取评分排名第1位,其他企业取评分排名前2位,若出现排名相同者由粤台管委会安排投票选择,授予标准化试点企业称号。

  四、激励措施

  1.为标准化试点企业对接省农科院专家团队,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咨询等服务。

  2.为标准化试点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一定量的花盆,协调企业构建溯源体系,宣传推广企业品牌。

  五、其他

  本方案由粤台管委会负责解释,对于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附件:1.附件1:标准化试点申请表.docx

     2.标准化试点自评表(龙头企业).docx

     3.标准化试点自评表(其他企业).docx

广东省(韶关)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

翁源核心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标签: 体系建设 标准化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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