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街道关于购买“粤心安”心理咨询服务的询价公告
龙津街道关于购买“粤心安”心理咨询服务的询价公告
荔湾区龙津街道拟购买第三方专业心理咨询服务,现面向社会相关单位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龙津街道“粤心安”心理咨询服务项目;
(二)服务时间:1年(以签订合同有效时间为准);
(三)项目预算:10万元(最高限价);
(四)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见附件1;
(五)服务地址:龙津东路777号二楼综治中心。
二、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报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报名的服务单位必须是入库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服务供应商;
(三)服务单位必须具有开展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资质,以及具有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专业化心理服务团队;
(四)服务机构近3年未受过到行政部门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报价。
三、报名单位提交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取得开展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资质等相关证照;
(三)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经营场所位置、综合实力、开展服务能力简介;
(六)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精神病专科医生等专业化心理服务团队组成材料证明1份;
(七)提供近两年以来社会心理服务项目、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八)针对采购需求表制定一份开展服务工作方案;
(九)项目报价单(参考附件1);
以上资料需盖报名供应商公章。
四、项目评定方式
(一)项目评定依据报名单位材料、工作方案,根据机构实力、响应速度、响应能力、服务经验、服务报价五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入选供应商;
(二)资格审查和公开比选方式由龙津街道平安法制办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并接受街
道办事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三)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若不足3家的,则视情况延长公告及报名时间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综合评分法,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77号龙锦大厦综治中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
六、其他说明
(一)提交的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章),并装入密封袋,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道办事处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组织活动的有关负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申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本征集公告及评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或就本次征集工作中违法及不公平的情况,向组织部门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龙津街道平安法治办
异议受理电话:020-********
(三)对组织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持有关异议及组织部门答复资料,在有效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街道监察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龙津街道纪检监察办
投诉受理电话:02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2日
标签: 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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