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交工验收试验检测(HBSJ-******GL-*********)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G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3]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都市区环线北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都市区环线北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黄陂区、新洲区,黄冈市红安县。
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6.1亿元。
其他:本项目路线起于孝感武汉两市交界的黄陂区李家集肖家湾界河,接拟建的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北段,起点桩号K0+027.781,路线向东走黄陂区李家集街石家学堂南,设李家集互通与S115相接,经赵黄湾北设李家集停车区,在赶鸡山以南下穿京广高铁,于罗汉寺街刘见三村东设研子岗枢纽互通与武大高速公路相接,过新阳村,设木兰互通与S108相接,向东跨水河,在王家河街章华村设王家河互通与S117相接,在蔡家榨街观音堂村设韩集枢纽互通与武麻高速公路相接,向东上跨沪蓉铁路、武麻铁路,下穿沿江高铁,经何家冲设蔡家榨互通与S234相接,在杨家石桥村西设蔡家榨服务区,走三枯井水库北至红安县太平桥镇在太平桥村东南设太平桥互通与G230相接,跨倒水河至新洲区李集街,路线折向东南,走新洲区凤凰镇石骨山村,设凤凰互通与G318相接,跨凤长线、新李路,止于新洲区邾城街刘集,接在建的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段,终点桩号K66+111.796,路线全长66.084km。主线设桥梁*****.5m/42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特大桥*****m/9座,大桥*****.5m/31座中桥174m/2座;互通式立交8处(李家集、研子岗枢纽、木兰,王家河、韩集枢纽、蔡家榨、太平桥、凤凰);匝道收费站6处: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和监控分中心各1处。计划建设总工期42个月。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交工验收试验检测BLHJC-1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试验检测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工程交工试验检测的要求和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不含桥梁荷载试验)、绿化工程等进行交工检测(不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实体、外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提交交工检测报告(交工检测报告须通过招标人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配合招标人开展交工、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BLHJC-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278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9月 10 日。
合同估算价:396.0 万元。
2.3其他:服务期从项目签订合同至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全部工作止,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2)为本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法人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都市区环线北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油岗村254号(黄陂区公路管理局)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李勇、彭坤、杨秀
电话:
电话:
027-********-852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网址:
www.hubeibidding.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8月13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备注

BLHJC-1标段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等证件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备注

BLHJC-1标段

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3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及该项目的交工验收时间,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岗位

数量

资质要求

备注

BLHJC-1标段

项目

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3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3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要求: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4、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2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BLHJC-1标段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未被评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资质认定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5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投标人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投标人可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编制技术建议书(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技术建议书”中。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的格式与内容与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6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

报价唯一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9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效。

10

资质条件

(BLHJC-1标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等证件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5)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11

业绩

(BLHJC-1标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3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及该项目的交工验收时间,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

验收时间为准。

(5)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

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

证明材料,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12

人员

(BLHJC-1标段)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3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3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或交工验证性检测)试验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要求: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师(试

验检测工程师)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

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

料。

(4)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2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

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

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13

信誉

(BLHJC-1标段)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

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

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

管理信息系统中被评为D级;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

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投标人未在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14

存在的

其他情

形(一)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为本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法人单位;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5

服务期限承诺

未填报或填报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6

质量目标承诺

未填报或填报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7

安全目标承诺

未填报或填报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8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9

存在的

其他情

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标签: 交工验收 试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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