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南陵医院发光字制作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南陵医院发光字制作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南陵医院发光字制作工程(二次)
二、招标人:南陵县总医院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南陵医院发光字制作工程(二次),为EPC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发光字设计制作、安装改造等;建设规模:包括发光字制作、安装改造等。
2.项目合同估算价:******.99元(包括设计费、施工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投标报价以费率的形式报价)。
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 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以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身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放联合体协议书后面,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报名。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 年 08 月 14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内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招标文件售价: 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4 年 09 月 03日 14:30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南陵县籍山镇城南新区惠民南路和318国道交汇处南陵县总医院行政楼1楼开标室。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nlx.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南陵县总医院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城南新区惠民南路和318国道交汇处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0553-*******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信亚云谷3号写字楼402
联系人:韩钧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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