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交通运输行业高速公路汽车救援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2024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交通运输行业高速公路汽车救援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加快选拔和培养高速公路汽车救援行业高技能人才,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56号)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举办2024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赣交组人字〔2024〕5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江西省综合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网运营管理公司协办,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南管理中心承办。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成立竞赛组委会,具体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成立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及有关工作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部署推进赛事各项工作。
二、竞赛实施
(一)竞赛组别
职工组
(一)竞赛职业(工种)
高速公路汽车救援员
(三)竞赛标准
原则上按照《汽车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试行),以高级工(三级)及以上的职业技能标准和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难度,项目技术文件具体见附件1。
(四)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为个人项目,竞赛内容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成绩实行百分制,由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选手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30%)+技能成绩(70%)。
本次竞赛由竞赛组委会聘请汽车救援领域相关专家组成裁判组,并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监督仲裁组。
三、参赛对象和要求
江西省境内从事高速公路汽车救援行业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1.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内。
2.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从事高速公路汽车救援工作满一年。
4.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
5.持有同现场准驾车型一致的驾驶证。
6.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参加竞赛的疾病。
对已在省级一类大赛获得前6名、省级二类大赛获得前3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选拔赛
选拔赛由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
(二)决赛安排
1.决赛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13日
2.报到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1日18点前,抚州市凤凰世纪名都大酒店一楼大厅。
3.决赛地点:罗湖养护站(S42东昌高速罗湖收费站出口处)
五、决赛报名方式
(一)报名组织
决赛参赛选手由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统一推荐报名、组队参赛,选手名额根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管养总里程确定,具体标准为每100公里推荐1名参赛选手,不足100公里部分按1名计算,上限不超过3名,另每单位限报1名领队。
(二)报名形式
9月2日前,各参赛单位将下列有关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邮箱*********@qq.com" client-handler-click="1">*********@qq.com,具体包括:①《选手报名表》(附件1)和《报名汇总表》(附件2)扫描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及电子版;②参赛选手身份证扫描版(正反面);③参赛选手驾驶证扫描版;④参赛选手劳动合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⑤参赛选手近12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审核确认后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网运营管理公司于9月5日17:00前电话通知参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左志强,189*****519。参赛选手在收到确认参赛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报到。
本次竞赛不收取报名费。竞赛期间,参赛单位领队和选手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往返交通费、服装费等自行承担。
六、表彰奖励
(一)授予荣誉称号。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7号),对获得前3名的选手,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对35岁及以下的选手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女选手授予“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得前3名选手,颁发相应汽车救援员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同种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第4至第10名的选手,颁发汽车救援员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物质奖励。对获得第一、二、三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每人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
(四)对决赛取得前3名的指导教师(每名限1人),按规定颁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五)赛事奖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发放 由赛项组委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届职业技能竞赛作为省级二类职业技能赛事,是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汽车救援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竞赛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竞赛组委会统一部署,切实做好预赛选拔、资格审查和参赛组织等工作,服从主办单位统一安排,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二)公平办赛,保障安全。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员,确保各个环节规范严谨、公开透明,严禁弄虚作假。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周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竞赛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持续开展技能竞赛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崇尚技能、崇尚人才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全面展示选手奋勇拼搏的精神风貌,使技能人才获得更多职业荣誉感,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同度。

标签: 交通运输 汽车救援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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