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警示教育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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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警示教育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ZT2024-SN-ZY-ZC-GC-083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警示教育基地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警示教有基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警示教育基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
俱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
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
代表身份证:2)供应商须具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
建项目承诺书):4)供应商及项目经理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人员库)”
可查询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m.e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c即.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2、文件售价:人
民币50元/套,售后不退。3、购买文件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三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三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青年北街222号
p
联系人:孟琦
电话:029-85282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人:崔敏、肖懿、史肖霞
电话:029-88364979-850、806
电子邮件:cuijingt8 sxzjt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贵人):
值(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示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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