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教工食堂蔬果、水产、干料等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教工食堂蔬果、水产、干料等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教工食堂蔬果、水产、干料等配送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一、配菜定价标准
1.配菜价格和品质,每两周确定一次,以隔周周五上午9-12点沈阳化工大学周边大型生鲜超市(中央大街与十三号路交汇处御芳源生鲜超市)生鲜价格和品质为基准(不参考精品区菜价),确定下两周的供货价格和品质,两周内的供货价格不随市场价格而浮动。在合同期内,如大型生鲜超市地址变更或改变经营项目,则供需双方进行协商,再次确认作为基准的大型生鲜超市。
2.隔周周五上午9-12点,需方与供方各自派出1到2人为代表,同时需方除项目单位外其他教师代表1人作为监督人员,共同到大型生鲜超市现场确定需供货生鲜价格和品质,最终根据现场确定结果来确定未来两周需供货生鲜的价格和品质。
3.对于临时增加或供货量极少的货物价格和品质,由需方和供方共同协商来定价,来不及协商的情况下,供方需提供货物的来源凭证以及购买商家照片作为证据来确定货物价格和品质,价格不得高于所购买商家定价。
★二、基本要求
1.品质要求:新鲜、健康、无虫无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且没有任何污染。
叶菜类色彩好,水分充分,无过多黄叶、溃烂叶与多泥根,无萎蔫、不可熟现象;瓜菜类个大、老练、鲜美、外皮无斑点,有鲜美绿身,无软化、变坏现象;根菜类色彩正常,方式正常,挺实,无软化、溃烂、生芽现象;果菜类色彩艳丽光亮,老练度正常,个大,无溃烂。经过清洗、切割后,净菜率需达到80%以上。
肉类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符合质量要求,每次配送肉类需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得有腐烂、变质现象。
鲜活鱼类: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鱼鳞完整有光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鲜活虾类: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鲜活贝类: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冰鲜鱼类:体表黏液透明,滑而不粘,气味正常,鳃盖紧闭,淡水鱼鳃鲜红,海水鱼鳃紫色或紫红,鱼眼澄清透明,眼球突出,鱼鳞完整,不易脱落,鱼体肌肉有弹性,不易压出凹陷。
干料干货类: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蛀虫,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
2.包装要求:蔬菜瓜果应该经过适当的清洗和处理,安全包装,以保持其新鲜度和质量,包装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并提供适当防止破损和污染的保护。
3.运输要求:货物在配送运输过程中,应有适宜的运输环境,卫生良好,温度湿度适中,以确保货物的保鲜效果。
4.时间要求:货物配送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送达,配送过程中要保持货物的新鲜度和完整性。
5.服务要求:配送企业要提供良好的服务。
6.操作标准:供方需提供一系列操作标准,包括货物分拣、包装、装车等环节的操作流程。
7.在货物到达后,需方对供货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果不符合供货要求的,有权拒绝接收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供方在接到需方订货通知后,于次日上午7点前将货物配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并配合需方完成验收工作。
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一年后,需方有权对供方服务能力和水平进行考核,在考核合格前提下,每年续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提供与货物接触的工作人员具有有效期内健康证的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5时30分至2024年08月21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形式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liaoningshangyu@1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化工大学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