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安徽省社会工作重点课题招标公告
2024年度安徽省社会工作重点课题招标公告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社会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社会工作领域理论阐释与应用研究,推动安徽社会工作创新发展,现启动2024年度安徽省社会工作重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1. 在城乡基层推深做实“民声呼应”工作研究
2. 提升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效能研究
3. 安徽省新就业群体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4. 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质效研究
5. 志愿服务供需匹配机制研究
6. 安徽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
二、课题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申报条件
1. 本次课题招标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党政及社会智库、社会组织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资格的机构组织。课题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2. 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相应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专业水平和时间保障。
3. 课题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四、课题申报要求
1. 课题申报以《招标公告》所公布选题为准,申报人不得擅自改题、自行选题;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自选研究方向的不予受理。
2. 课题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安徽省社会工作重点课题申报书》。纸质版需加盖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3. 课题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的具体组织实施。
4. 课题申报人应于2024年9月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安徽省社会工作研究院电子邮箱ahsshgzyjy@163.com。纸质材料(一式八份)寄送至安徽省社会工作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五、课题资助金额
安徽省社会工作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课题经费分三次拨付:课题通过评审立项后拨付40%经费;课题通过中期评审且评价为“合格”,拨付30%经费,评价为“不合格”,课题终止研究并停拨剩余经费;课题通过结项评审且评价为“合格”,拨付剩余30%经费,评价为“基本合格”,拨付剩余20%经费,评价为“不合格”,将不予拨付剩余经费,并视情况追回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六、课题管理
安徽省社会工作重点课题实行项目开题和中期检查制度,由省委社会工作部委托安徽省社会工作研究院组织课题开题报告会和中期评审,并依照《安徽省社会工作研究院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对课题的工作进度与研究质量进行过程管理。
七、课题完成时限
项目完成期限为2024年12月27日。
八、课题结项要求
1. 安徽省社会工作重点研究课题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与资政报告,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字,复制率不得超过20%;资政报告篇幅在3000字左右。
2. 课题组须填报《结项申请书》并附研究报告、资政报告、其它相关成果、研究报告的查重报告,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基地。
3. 成果要求。课题成果原则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项:课题成果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公开发表;课题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课题成果主要观点与对策建议被地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吸收;课题成果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含北大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集刊及扩展版等)公开发表(提供原刊或用稿通知);课题成果对全省社会工作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得到省委社会工作部认可。以上所有成果均须注明受“2024年度安徽省社会工作重点课题”资助,未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定。
九、其他事项
1. 省委社会工作部委托安徽省社会工作研究院组织实施课题立项和结项评审。
2. 社会工作研究院预计在课题立项15个工作日内组织课题开题报告会,于11月下旬开展中期检查。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009号社科大厦1015室;
邮编:******;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87*****941;
联系邮箱:ahsshgzyjy@163.com。
安徽省社会工作研究院
2024年8月12日
标签: 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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