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辅助巡查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比选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辅助巡查服务单位的公告
各监理企业: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辅助巡查服务采取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踊跃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辅助巡查服务;
(二)预算资金:50万元;
(三)项目内容:第三方辅助巡查单位通过检查交底、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实体检查、现场询问等方式,从工程基本情况、质量安全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智慧化工地”应用、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基坑开挖支护、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检查,对检查结果符合情况进行写实记录,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对各地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报告。巡查分别于8月、10月分两轮组织实施,对自治区质监总站监管的重点项目,以及4个地(市)12个县(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质量安全辅助巡查(每个市选择3个县/区,由自治区住建厅确定)。自治区重点在建项目巡查覆盖率100%,县(区)在建项目巡查覆盖率不低于20%。其中,涉及7层以上(含)中高层住宅建筑、边境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和商业综合体等建设项目覆盖率达100%,并对相关县(区)处于生产经营的矿山企业在建房屋建筑进行抽查巡查。
二、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监理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内应含工程管理服务或技术服务等有关业务内容;
(二)近5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事故等,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三)每轮巡查分两个组,巡查组由1名组长,不少于2名组员组成。巡查组各组组长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过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服务等工作经验,组员应具备工程师以上资格且至少从事建筑工程管理或工程监理等5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三)企业资质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记录查询证明;
(五)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六)近5年工程管理服务或技术服务以及参与巡查人员业绩证明材料等(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报名及材料递交
(一)时间:2024年8月14日9:30-2024年8月16日18:00;
(二)地址: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和安全管理处(当热西路1号)。
五、比选办法
本项目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和安全管理处组织对参加比选企业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将确定为本项目实施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龙海;
联系电话:0891-*******,*******(传真)。
七、其他注意事项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递交的相关资料应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等;递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无误,逾期提交的有权拒收。
附件:《报名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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