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泰康路至天字码头段》征求意见的公示
关于《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泰康路至天字码头段》征求意见的公示
《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泰康路至天字码头段)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已完成编制,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10天
二、公示期限: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2日
三、建设管理单位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四、公示内容:
(一)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范围约12.3公顷,分为北京南片和华宁里片,北京南片南起天字码头,北至太平沙和珠光路,东起文德南路,西至太平通津;华宁里片为北起越华路,南至广卫路,东西至沿街建筑边界。其中拟实施改造对象共183处,主要分布在珠光路沿线两侧,太平沙东段沿线两侧,北京路南段沿线两侧,八旗二马路西段沿线两侧,华宁里沿线两侧。
(二)调查结论
经现场摸查及相关规划核查,本次调查范围位于广州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区范围内;位于广州古城至珠江北岸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内;涉及广州市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广州市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涉及广州市骑楼街保护利用规划中划定二类骑楼街和三类骑楼街;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央银行旧址的建设控制地带,涉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涉及历史文化资源包括1处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7条传统街巷、3条骑楼街、7个地名文化遗产,另摸查新发现1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
(三)附注
1.该成果为简本,以最终审批版为准。
2.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胜街55号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邮政编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2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截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https://www.yuexiu.gov.cn/。
附件: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泰康路至天字码头段)(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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