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涵江区农户施肥调查服务询价的公告
2024年涵江区农户施肥调查服务询价的公告
根据《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涵江区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涵农综〔2024〕8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涵江区农户施肥调查工作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涵江区农户施肥调查服务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1.综合考虑当地作物类型、种植制度、施肥水平等因素,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为主,兼顾小农户等种植主体,科学安排农户施肥情况调查点位。通过“施肥监测通”小程序,开展农户施肥情况和肥料使用效果调查监测,全区完成农户施肥调查130户。结合全国肥料节水专业统计,分析本区域施肥水平、施肥结构、施肥种类、施肥方式、有机肥施用、推荐配方等情况,形成区域施肥情况专题报告并对近年来涵江区主要作物施肥建议进行论证。
2.项目须在2024年11月30号前完成。项目结束后,中标方须提交入户调查表、区域施肥情况专题报告和涵江区主要作物施肥建议论证意见表,并将相关工作台账装订成册。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具有承担与本工作相关的研究基础或相关工作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四、投标报价
1.最高限价(总价):3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2.拟投标报价的单位请在2024年8月20日下午16:00前,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上门递送或邮寄递送投标材料(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以符合采购需求且最低报价(总价)的企业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一经认可,视为响应本询价公告中的全部要求,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成交供应商如因报价错误等原因放弃成交项目、不签订合同,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处理,且该中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后,如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五、投标材料递送要求
1、材料要求
(1)事业单位需提供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授权委托人还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提供类似试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报价函。
(4)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材料必须装袋密封完好,密封的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全称、联系方式”等内容,如未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联系方式、地点
联系地址:涵江区塘北山巷28号涵江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94-*******。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